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12-3000-2018-0001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2018-10-08
  • 标    题: 福州市供销社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供联〔2018〕235号
  • 发布日期:2018-10-1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供销社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榕供联〔2018〕235号
来源:福州市供销社经发处 时间:2018-10-11 15:46
  

 

各有关县(市)区供销社、财政局,各直属公司、基层社: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榕委发〔201615号)精神,使用好300万元专项资金,按照《福州市供销社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榕供联〔2017165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的重点和要求

  (一)新网工程项目

  今年重点支持市(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个,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综合服务项目2个,涉农项目培育孵化平台建设项目1个,乡(镇)级消费品经营网点建设改造项目1个;共计150万元。

  以上项目及建设资金须能够落实,项目原则上从市本级、县(市)区级项目储备库中产生,县(市)区级须与报市供销社备案的项目计划保持一致。

  (二) 惠农工程项目

  1、基层组织建设项目

  今年重点支持改造提升基层社2个、改造提升农村综合服务社10个、改造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2个、改造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个、培育全国标杆社2个,共计118万元。

  2、维修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今年重点支持建设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示范县1个,共计 20万元。

  3、庄稼医院规范化建设项目

  今年重点支持提升改造新型庄稼医院(乡镇级)3个,拟每个安排补助资金4万元,共计12万元。

  二、项目的申报

  (一)申报材料

  新网工程项目

  1、由项目承办单位按申报类别填写《2018年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2、各县(市)区供销社和财政局联合上报专项资金申报文件。属于市本级的,由市社直属单位上报专项资金申报文件。

  3、项目主体是合资企业的,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出资人及出资额等相关情况证明复印件。

  4、新建与改扩建类、社会化服务类项目,需提供有关的批复文件、合同协议、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预算书、会计凭证等相关材料。

  5、新建土建类项目,需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土地规划、审批许可相关材料。

  6、项目工程形象进度照片。

  7项目承办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的承诺函。

  8、《福州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工作责任书》(见附件7)。

  惠农工程项目

  1、基层组织建设项目

  1)由项目承办单位填写《2018年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申报表》(见附件4)。

  2)各县(市)区供销社和财政局联合上报专项资金申报文件。属于市本级的,由市社直属单位上报专项资金申报文件。

  3)项目主体是基层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项目主体是合资企业的,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承办单位出资人及出资额等相关情况证明复印件。

      4项目承办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的承诺函。

  5)《福州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工作责任书》(见附件7)。

  2维修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由项目承办单位填报《2018年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示范建设专项资金申报表》(见附件5)。

  2)各县(市)区供销社和财政局联合上报专项资金申报文件。

  3)项目主体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承办单位出资人及出资额等相关情况证明复印件。

  4项目承办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的承诺函。

  5)《福州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工作责任书》(见附件7)。

  3庄稼医院规范化建设项目

  1由项目承办单位填报2018年新型庄稼医院规范化建设专项资金申报表》(见附件6)。

  2)各县(市)区供销社和财政局联合上报专项资金申报文件。属于市本级的,由市社直属单位上报专项资金申报文件。

  3项目承办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的承诺函。

  4)《福州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工作责任书》(见附件7)。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按A4纸张规格打印并按上述顺序标页码后整理装订成册,所提供的复印材料要确保完整、清晰并加盖项目承办单位公章。

  (二)申报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属市本级单位出资的,由市社直属单位向市供销社和市财政局申报;属县(市)区供销社所属单位出资的,报县(市)区供销社和财政局审核筛选后,由县(市)区供销社和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市供销社和市财政局。

  2、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不予受理,并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3、请市社直属单位、各县(市)区供销社于1019前(以投递日邮戳为准)将申报材料上报市供销社,其中:新网工程项目电子文档发至488299723@qq.com,惠农工程中基层组织建设项目和维修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电子文档发至fzgxszdc@163.com,惠农工程新型庄稼医院建设项目电子文档发至nzglbgs@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市供销社联系人:(新网) 林 萍 电话:0591-83272972

                               (惠农) 邱 萃 电话:0591-83280935

                                                       戴 新 电话:0591-83280975

  市财政局联系人:         彭丹华 电话:0591-87116637

  附件:

  12018年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报表(新建与改扩建类)

  22018年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报表(定额补助类)

  32018年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报表(社会化服务类)

   42018年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申报表

   52018年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示范建设专项资金申报表

  62018年新型庄稼医院规范化建设专项资金申报表

  7福州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工作责任书

                     福州市供销社      福州市财政局

                           201810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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