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供销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州市供销社 时间:2022-01-24 15:33

  为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我社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州市供销社办公室(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座9层),邮编:350007,联系电话:0591-87521355、8382823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社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处的大力支持和耐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工作宣传,为农服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现将我社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保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企业融资”“疫情防控信息”等专项专题信息公开。加强“福州市供销社十四五规划”“农业社会化服务” “基层组织建设” “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发布解读。2021年,我社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其中,工作信息8条,年度报告1条。历年来,我社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条。 目前我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均通过在“中国福州”门户(http://www.fuzhou.gov.cn)上公布,并将相关文字材料报送市档案馆。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依法依规便民”原则,及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要求全市供销系统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增强答复针对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 2021年,我社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历年来,我社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8条。数量居前的申请为福州市供销社制作文件申请。今年我社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今年来,我社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根据职能调整及时完善领导小组,明确了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并由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我社积极拓展公开内容及方式,及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021年,我社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依申请公开0条,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及市财政局的相关规定,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的相关内容。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大力提升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一是加强网站维护与建设,2021年,共在“福州市供销社”网页上公布供销社相关工作动态478条,制作公布与市民生产、生活相关的信息如:福州海峡果品批发市场价格行情63条,再生资源价格行情42条,农资价格行情19条,进一步方便群众获取信息。二是积极发布我社政务微博,提高供销社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传播力。2021年,共发布微博210条,新浪微博粉丝数为1056人。三是全年共通过12345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11条。四是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主动地将我社的动态以及政策法规向社会宣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社工作实际,制定了《福州市供销社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公司、各直属基层社,按照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2021年,我社发布了《福州市供销社关于加强和改进宣传信息工作的通知》以及《福州市供销社办公室关于完善“福州市供销社”微信公众号专题设置及信息发布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社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同时,市社还印发了《福州市供销社保密工作制度汇编》,要求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有关规定,公开相关信息前,依照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信息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杜绝泄密事件发生,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按照省、市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社实际,落实工作任务,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及历年来,我社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还不够高,目前我社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并且还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主要是安全生产类。三是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强,我社部门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有待继续加强。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今后,我社将继续加强对全社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能力。重点在拓展公开覆盖面、优化网上公开、提升公开及时性上下功夫,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理顺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作规范,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做到应解读尽解读,高效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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