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议案25件

日期:2021-01-27 09:07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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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26日晚通过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至本次大会规定的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代表共提出议案25件,其中11件来自福州团代表。对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交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结果依法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福州团代表提交的11件议案分别是:关于制定《福建省社区发展治理促进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福建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福建省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的议案、关于修订《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的议案、关于制定《福建省公共餐饮具消毒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的议案、关于制定《福建省中药材资源保护条例》的议案、关于修订《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福建省人才发展条例》的议案、关于修订《福建省禁毒条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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