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载拼车先罚千元再入“黑榜”
市道管处下发新《出租车司机行为守则》,加大对各类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核心提示:
新《守则》规定,待租的士司机得知乘客去向而无正当理由拒绝载客的,都将视为拒载,拒载、拼车首次被查就要列入“黑名单”,罚款额也比过去大幅提高;不按计价器收费、车容车况差、不主动打印发票或乘客要求而不出具发票等,都将受到相应处罚。
的士司机拒载、拼车行为一经查实,将被罚款1000元,并列入出租车驾驶员诚信“黑名单”,两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营运。记者昨日从市道管处获悉,针对市民投诉较多的拒载、拼车等问题,市道管处日前进一步细化并下发了《出租车司机行为守则》。根据该守则,司机拒载、拼车的处罚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同时在车容车况等服务质量方面也制订相应的行为准则,以解决市民反映的出租车热点问题。
拒载、拼车一经查实两年内不得开出租
与原守则相比,新守则加大了拒载和拼车行为的打击力度。根据原来的处罚规定,拒载、拼车首次被查,将处以500元罚款,第二次被查才列入出租车驾驶员诚信“黑名单”。
而新守则规定,车辆处于待租状态,司机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载客的,都将被认定为拒载行为。司机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或乘客虽同意拼车,但司机不按规定收费的,都将受到处罚。根据《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这两种行为都将罚款1000元,同时收回服务监督卡,并列入出租车驾驶员诚信“黑名单”,各企业依据出租车行业自律公约,两年内不得聘用其为出租车驾驶员。两年后,须重新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出租车营运。
不按计价器收费罚5000元
新守则对于按计价器收费也作了相应规定:司机应正确使用计价器,按表收费,如计价器发生故障或乘客对计价器显示金额有疑义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乘客下车后立即报修,不得继续营运。
不按计价器收费,或除燃油附加费外表外加价的,将罚款5000元。第一次违章的,还要在从业资格证上扣6分,暂扣服务监督卡,参加两天的停岗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第二次违章的,收回服务监督卡,列入出租车驾驶员诚信“黑名单”,各企业依据出租车行业自律公约,不得聘用其为出租车驾驶员。两年后,重新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从事出租车营运。
服务规范更加细化
值得一提的是,新守则对于保持车辆卫生整洁、车况良好、按规定排队载客、不得在车内抽烟、行车中不接打手机、不吃零食等具体行为也作了细化规定。
“以往对于车内抽烟、吃零食等行为,都是以劝导教育为主,但此次也专门将这些列入到新行为守则中,以加强对司机的教育督导。”市道管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车容车况差的,将罚款100元~300元,并在从业资格证上扣1分;营运期间在车内抽烟、开车接打手机、吃零食,向车外抛撒废弃物等,要在从业资格证上扣2分,还将暂扣服务监督卡,由企业进行整改教育;服务态度差,出现故意刁难乘客等恶劣行为的,将被处以500元~1000元的罚款,首次出现的,在从业资格证上扣2分,第二次则扣3分。
此外,我市所有出租车安装自动打票机后,不少市民反映部分司机不愿打印发票。根据新守则,不主动询问乘客是否需要发票,或乘客要求、不出具发票的,也将罚款100元~300元。首次出现的,在从业资格证上扣1分,第二次则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