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关于加快海丝门户枢纽机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的背景和过程
我市于2011年和2013年先后出台《福州市扶持民航发展若干意见》和《福州市扶持民航发展的补充意见》等两份支持民航发展的政策意见,有效期至今年5月1日。扶持政策的实施,有力推动我市民航业的发展,其中:2014年成立我市首家本土航空——福州航空;2015年福州机场旅客吞吐量突破千万,正式跨入大型繁忙机场行列;实现洲际航线零的突破,2014和2015年先后开辟福州=纽约和福州=悉尼航线,航线网络日臻完善。
在“十三五”时期,要继续深化民航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互融合,发挥好民航事业对建设“更具实力、更富活力、更有魅力的现代化新福州”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加快海丝门户枢纽机场建设,制定符合新时期新要求的民航扶持政策意见。该项工作于2015年底启动,在明确福州机场发展定位的基础上,并向有关市直部门、福州机场、航空公司等征求意见,经反复认真地修改、完善,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意见》现已确定。
二、发展目标
分为近期和远期两大目标:
一是到2020年,海丝门户枢纽机场初步建成,年旅客吞吐量突破2000万人次,福州机场作为国内往来台湾地区/东南亚/东北亚门户枢纽以及东南亚往来东北亚桥梁枢纽的框架初步形成;福州临空经济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航空城建设初具规模。
二是到2030年,海丝门户枢纽机场基本建成,年旅客吞吐量突破4000万人次,福州机场作为国内往来台湾地区/东南亚/东北亚门户枢纽定位得以加强,作为东南亚往来东北亚桥梁枢纽功能不断加强,作为国内往来太平洋岛国等大洋洲地区的门户枢纽初步形成;航空大都市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三、主要任务
共有做大民航总量、做活交通网络、做强临空产业、做优生活配套、做好基础保障等五大方面的任务:
一是做大民航总量,打造福州中转
结合实际,各有侧重的支持不同类型的航空公司发展。一方面重点支持现有基地航空加快发展,促进福州航空不断扩大机队规模、增加航班航点、丰富航权时刻;促进厦门航空推动“福州中转”,不断加大资源投入、优化航线网络。一方面借助东航、海航、深航等国内大型航空公司的航线网络等优势,通过实施战略合作,争取培育新的基地航空公司。此外还需吸引更多的航空公司加大对福州的运力投放。
本项工作主要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二是做活交通网络,建设航空客运综合枢纽
结合国家发改委最新出台的《关于打造现代综合客运枢纽提高旅客出行质量效率的实施意见》要求,着力将福州机场打造成为功能完善、换乘高效、出行便捷的航空客运综合枢纽国家示范工程。统筹推进福州机场二期、福厦高铁、福莆宁平大都市区城际轨道交通、福州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等相关交通项目。全面推进地铁6号线建设,争取2019年通车,实现市区与机场的快速轨道交通连接;适时推进福州-马尾-长乐机场城际铁路、莆田-福州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宁德-福州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建设,进一步缩短福莆宁平大都市区至机场的时空距离;加快建设福州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适时推进福州国际机场第二高速通道(东部快速通道二期)建设,加强与福州机场高速公路的互联互通,提高福州机场辐射能力;加大机场快线车辆投入,基本实现以福州为中心200公里范围的专线全覆盖;加快推进城市候机楼建设,延伸地面服务功能,完善场区摆渡系统。
本项工作主要由市交通委、市发改委、市铁轨办、市机场二期办、福州机场等共同负责。
三是做强临空产业,促进产业融合
加强航空与旅游、会展、物流等产业融合,以打造福州成为全国重要旅游目的地、“海丝”沿线重要旅游集散地和海峡会展之都为目标,重点完善航空服务与旅游服务、商务会展服务、物流服务的合作机制;加快航空物流业发展,建立航空、铁路、公路、水路货运联运机制;推进空港综合物流平台建设,积极申报省、市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基地,搭建“跨境电商航空物流服务平台”,积极引进与航空业相关联、相促进的临空保税产业;提升货物中转联运能力,打造福州空港综合保税区。加快临空经济区建设,重点发展临空制造业、临空保税物流以及创意产业、航空维修、飞机融资租赁等配套服务业和关联产业。
本项工作主要由市商务局、市旅游局、长乐市政府、福州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福州机场等负责。
四是做优生活配套,推动产城融合
围绕“东进南下、沿江向海”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加快建设航空滨海新城核心区,重点提升机场周边区域吸纳就业、集聚人口的能力,完善机场周边的市区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网系统和配套基础设施,进一步发展政务会展、商务办公、文化娱乐、电子信息等产业,全面提高航空港辐射带动效应,积极融入福州新区的发展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具有特色的航空城。
本项工作主要由长乐市政府、福州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等负责。
五是做好基础保障,提升机场综合服务水平
努力提高航班正常率;借助信息技术及智能设施的运用,不断改进机场服务设施和优化服务产品,打造人文机场。推进福州机场大通关战略,加快机场口岸通关平台设施建设和人员保障力度,争取实现7*24小时通关运营;推动海关实施中转航班托运行李后台转运及监管模式,入境航班托运行李实行后台监管模式等,推动开放在福州机场转机的外籍人士 “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完善中转设施,优化中转流程,提升机场中转保障能力。提供中转旅客住宿、交通、周边旅游等补贴,降低中转成本,提升机场中转服务水平。
本项工作主要由福州海关、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州边防检查站、市商务局、市旅游局、福州机场等负责。
四、保障举措
共有加强组织领导、载体建设、政策支持、机场二期建设和资金投入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福州市民航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充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政府相关部门之间,以及政府与机场、空管、联检单位和航空公司之间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及时推动解决影响我市民航发展的各种问题。市民航办作为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机构,挂靠市发改委开展工作。
本项工作主要由市发改委等负责。
二是加快载体建设。推动福州临空经济区申请设立省级开发区,争取列入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申报设立福州空港综合保税区,开展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海关、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等方面的合作试点,实现福州空港综合保税区与福州机场货站一站式通关。
本项工作主要由福州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福州海关、市商务局、福州机场等负责。
三是争取政策支持。争取作为国家面向海丝沿线国家(地区)开放第五航权的试点,吸引海丝沿线国家(地区)航空公司开辟经停福州的第五航权航线。争取对台航权配额开放,打造福州往返台湾的空中快线。争取福州机场获得更多海丝沿线国家航权、时刻资源和实行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协助航空公司申请福州机场为相关国际航线的通程点。
本项工作主要由市发改委、福州机场等负责。
四是加快机场二期建设。集中力量从申请项目立项、义序机场搬迁及与空军空域协调、填海工程等方面着手,全方位推进机场二期建设,力争2020年底建成完工。
本项工作由福州机场、市机场二期办等负责。
五是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协调相关项目获取国家民航发展基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中央、省预算内投资资金等各方面的资金支持。继续设立民航专项扶持资金,“十三五”时期市级财政预算每年将安排2亿元左右的资金,用于支持基地航空公司发展、国际(地区)航线开辟、增量补贴、航空货运发展等。
本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福州机场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