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日期:2018-01-12 17:55 来源:市安监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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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2016年12月9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7年9月13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福州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要求积极抓好宣传贯彻落实,并明确市安监局牵头组织起草福州市实施意见。 

二、重要意义 

近年来,福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工作,不断加大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和安全投入力度,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各项管控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2014年以来,我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等主要指标每年均呈两位数下降。2014-2016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在省政府绩效考评中分别位列第二名、第一名、第一名,在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中获得第二名、第二名、第一名,被国务院安委会确定为“全国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城市”。2017年1-11份全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继续下降,同比分别下降21.6%、34.9%、22.4%。但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仍不容乐观,安全监管人员短缺,特别是县级安监部门人数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安全监管执法与应急车辆少,装备滞后,专业化水平不高;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和隐患整改治理不到位;个别行业领域还存在安全监管职责不清等问题;城市消防管网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不完善、江阴化工应急救援基地还未完全建成、城市地铁建设、超高层建筑、地下管网施工运行等新老问题相互交织,增加了安全风险。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解决好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对推进“有福之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三、起草过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2017年2月份,市安监局专门成立起草小组,邀请福州大学安全专家一同广泛深入调研,认真听取各级各部门以及企业意见建议,联系我市实际,几易其稿,5月上旬起草了福州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分别向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征求修改意见与建议。9月中旬,《省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后,起草小组结合今年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督查反馈意见,又对有关精神进行比对修改。10月和12月中旬,市政府办公厅、市安办3次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意见,反复修订完善。在意见征集过程中,先后收到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38条意见建议,全部吸收采纳。经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杭东副市长和市委联系安全生产工作的高明常委审定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12月12日,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后,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12月21日,市委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定通过了《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市实施意见》)。 

四、总体框架 

《市实施意见》总体框架包括一个总体要求、六个体系建设,共三十一条,与《省实施意见》保持一致。 

(一)总体要求(第1-3条) 

一是指导思想与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五个基本原则。二是总体目标。与《省实施意见》目标一致。对接市“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到2020年实现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十万人口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9%,营运车辆万车死亡率下降6%。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为加快建设“有福之州”奠定稳固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健全完善六大体系 

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第4-7条)。分为强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厘清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责任考核机制等4个部分。二是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体系(第8-10条)。分为完善监督管理体制、改革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体制、完善执法体制等3个部分。三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治体系(第11-17条)。分为健全法规体系、完善标准体系、严格安全准入制度、建立负面清单、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健全监管执法保障体系等7个部分。四是健全完善风险防控体系(第18-23条)。分为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建立隐患治理监督机制、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加强重点领域工程治理、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等6个部分。五是健全完善应急救援体系(第24-25条)。分为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建设和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等2个部分。六是健全完善保障与服务体系(第26-31条)。分为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健全安全宣教培训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6个部分。 

五、福州特色 

重点在六个方面突出福州特色。一是突出责任导向。进一步明晰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厘清边界、压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城市综合体、休闲船舶、乡村旅游民宿及各类新业态活动,明确监管部门,及时纳入监管范围。严格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对生产安全事故中受到纪律处分的责任人,处分影响期内不得提拔重用。更加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建立国有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与安全生产挂钩制度,推行企业安全总监制度。二是创新清单管理。要求制定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企业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首次构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负面清单体系,并向社会公布,引导市场主体遵守安全红线。三是创新事故预防。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城市建设,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实施风险“红橙黄蓝”分级管控。完善“智慧安监”建设,加强大数据分析研判,对企业隐患和区域风险实施全覆盖全流程的动态管控。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当前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人员密集区域危化品企业搬迁转产,建设消防防火墙、交通安全防控、油气管道与城镇燃气安全等13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市、县安监部门人员编制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乡镇(街道)设立安监站,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安全生产协管员队伍,辅助开展安全监管工作。在基层和企业推广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队建设。五是突出基础保障。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建设江阴化工应急基地和重点装备物资储备库,建立政府征用社会应急资源补偿机制,加快应急资源储备与整合。建设全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基地、重点领域安全体验区(馆)。发挥省会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聚集的优势,开展安全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实施安全人才战略,多元化培养安全专业人才。六是创新市场引导。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纳入服务业发展规划,支持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鼓励企业购买专业服务。在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保险机构按一定比例从保费中提取,专项用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建立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守信联合激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予以贷款支持。 

六、任务分工 

紧密对接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共65项),逐项细化分解,形成福州市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共计87项重点任务,建立责任清单,逐一明确各牵头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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