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与省政府签订加快交通运输发展合作协议
11月13日,交通运输部与省人民政府签署《加快福建交通运输发展2018-2020年合作协议》,通过部省合作,共同构建便捷舒适的公众出行服务体系和经济高效的现代交通物流服务体系,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更好发挥铁路、水路运输在大宗、长距离运输中的比较优势,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鼓励绿色出行,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根据协议,双方将以完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打赢交通扶贫脱贫攻坚战、提升交通行业治理能力为重点,切实推进“十三五”期我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加快构建铁路网
加快福厦高铁等对接长三角、珠三角的沿海铁路通道建设,继续推进衢宁、兴泉、南三龙等进出闽干线铁路通道建设,加快福州至广州铁路(龙岩至龙川段)、吉武温铁路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城际铁路建设。
完善提升公路网
加快国家高速公路待贯通路段建设和交通繁忙通道扩容改造,推进我省海西省级高速公路网建设,持续推进普通国省道提升改造,到2020年,全省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比重达80%,以高品质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改善农村交通基础条件,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和运营长效机制。
打造现代港口群
稳步推进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港口资源整合,全面提升核心港区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推动港口、城市、产业“三群”互动发展。大力推进闽江航运开发,重点推进闽江马尾至南平航道整治,完成水口电站枢纽坝下水位治理与通航改善工程。加快提升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深入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船舶和港口作业机械化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
推进民航新发展
积极推进机场布局优化调整,做大做强福州、厦门两个“海丝”门户枢纽机场和武夷山机场,推进厦门翔安机场、福州长乐机场二期、武夷山新机场主体工程建设。
大力推进福州、厦门、泉州国际性、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建成一批立体换乘的示范性综合客运枢纽;托厦蓉欧、向莆等干线铁路、沈海等高速公路,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公共服务属性和多式联运功能、运输组织无缝衔接的综合货运枢纽。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双方将重点支持我省52个原苏区老区县,以国家高速公路建设和普通国道省级改造为重点,加快推进骨干通道“外通内联”;加强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危桥改造和农村公路窄路基路面段加宽改造;推进“交通+特色产业扶贫”,加快贫困地区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促进提升贫困地区“造血功能”;以创建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为载体,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积极推进县乡客运场站建设,推动贫困地区农村物流发展,形成城乡统筹、客货并举的发展格局。
在提升交通行业治理能力方面,将全面深化交通运输行业改革,健全综合交通运输运行协调机制,推进交通运输投融资体制改革,继续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审批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组织保障、资金保障和考核保障。加强创新引领,在智慧交通领域先行先试,支持实施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和智慧公路试点,探索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在基于大数据的路网综合管理等领域开展试点。
交通运输部将在部“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上,加大对我省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建设和路网结构改造等项目及资金支持力度,对52个原苏区老区县的普通国道项目和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等项目给予优先扶持。支持我省在交通强国建设方面先行先试,合力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同时,我省将推动数字交通发展,支持实施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和智慧公路试点。
为促进合作顺利开展,双方同意成立部省合作协议推进实施联合工作组,建立双方领导不定期会晤制度和协议落实情况总结评估机制,研究落实工作重点和具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