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身份认定手续如何办理?——这些程序和细节请注意

日期:2018-12-11 16:23 来源:外事侨务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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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女士于2005年10月赴加拿大定居,2010年12月取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2018年7月回国,其间都居住在加拿大。林女士儿子将于2019年6月参加高考,听说华侨子女报考国家开办的非义务教育学校享有照顾政策,林女士随即向户籍所在地福清市外侨办提出了华侨身份认定的申请。 

   据了解,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视为华侨;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林女士取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后,两年内在加拿大累计住满18个月,符合华侨身份。福清市外侨办受理审核后,为林女士开具了有效期一年的华侨身份证明,用途为“三侨生”高考身份证明。 

   □案例点睛 

   《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华侨身份需要确认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主管部门办理。 

   福建省侨办《关于华侨归侨侨眷身份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侨侨政〔2017〕15号)第四条规定:申请人通过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侨务部门的服务窗口(或网络平台、闽政通APP)申请,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申请材料。县(市、区)政府侨务部门受理审核后,开具华侨、归侨和侨眷身份证明。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外侨办督促指导华侨归侨侨眷身份证明有关工作。根据上述规定,福州市华侨身份认定工作,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外侨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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