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日期:2019-05-09 10:06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网站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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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闽政〔2019〕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等重要会议,审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启动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同年,上海、浙江启动首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17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启动第二批改革试点。2019年2月,教育部正式确定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省市作为第三批进入改革试点的省份,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工作。于伟国书记、唐登杰省长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按照教育部指导意见,扎实推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各项工作。我省《实施方案》经省委深改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上报教育部审核备案,最后以省政府名义正式印发。     

  二、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遵循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决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按照2018年启动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部署安排,2020年实施新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2021年实施新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三、主要任务 

  第一部分:完善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主要包括: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明确了考试科目、考试对象、考试内容、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与次数、成绩评定与使用。二是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明确了评价内容、评价管理和评价的使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维度,由学校建立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账户,客观真实、简洁有效记录学生成长过程,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时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进行客观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重要参考。 

  第二部分: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一是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明确了考试科目、考试对象、考试内容、考试方式、考试时间、成绩评定与使用。二是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学业成绩、能力素质等方面,综合素质毕业总评分由这四方面积分构成。综合素质毕业总评合格是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第三部分: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以普通本科招生为主)。一是考试科目、内容、时间与成绩构成,2021年起,普通高考科目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不分文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2门。二是选考科目要求,高校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模式,2021年起,高等学校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普通高校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考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本科院校招生实施“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继续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第四部分: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高职(专科)招生为主,并作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2020年起,高职院校分类招生与普通高校招生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不再单独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市、县(区)三级高考综合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制定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各项配套政策,加大部门协同攻坚,确保高考综合改革顺利实施。 

  二是加强条件保障。进一步完善组织、制度、人事、经费投入等方面的配套支持政策,着重解决改革可能出现的师资、教室、场馆、教学设备等资源短缺问题。 

  三是加强工作落实。进一步强化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和高中阶段学校等主体的工作责任,完善教学管理、招生录取、督导评估等管理制度,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四是加强宣传服务。加强对高考综合改革各项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宣传、解读和培训,让公众全面准确了解改革方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积极营造高考综合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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