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四城区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流程的解读
问题一、什么样的保障家庭可以申请领取租赁补贴?
保障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领取租赁补贴:
1.未在市场租赁房屋的;
2.所租赁房屋所有权人为申请家庭成员的直系亲属(含父母、子女)的;
3.所租赁房屋未经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
4.已享受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租房补贴的;
5.已实物配租的。
问题二、已入住公租房的保障家庭怎么申请领取租赁补贴?
答:已入住公租房的保障家庭仍可选择租赁补贴保障方式,但须办理公租房退房手续,并在市场租赁房屋后向我中心申请租赁补贴。选择租赁补贴的保障家庭无法再变更成实物配租。
问题三:怎么办理租赁补贴?
答:由保障家庭主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至
1.本人、申请成员和房东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租赁房屋的产权证明,如:不动产权证书、《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购房合同》、《入住证明》(由物业出具)、本人身份证。
4.房东委托保障家庭主申请人办理租赁备案的委托书。
5.海峡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问题四:租赁补贴金额是多少?
问题五:选择租赁补贴的保障家庭是否需要年审?
答: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选择租赁补贴的保障家庭应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因此,选择租赁补贴的保障家庭应主动配合我中心组织的年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