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四城区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流程的解读

日期:2019-11-26 16:21 来源:市国有房产中心 浏览量:
| | | |
政策文件:

根据《建立健全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住房保障机制实施方案》,我中心拟定了《关于印发<福州市四城区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流程>的通知》(榕国房[2019]101),现将实施过程中,较频繁的群众诉求问题汇总解答如下:

问题一、什么样的保障家庭可以申请领取租赁补贴?

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768 号)规定的ABC 三类保障对象全部列入“双轨制”保障范畴。符合相关准入条件的家庭,经申请、审核、公示取得保障资格后,可以实行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

保障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领取租赁补贴:

1.未在市场租赁房屋的;

2.所租赁房屋所有权人为申请家庭成员的直系亲属(含父母、子女)的;

3.所租赁房屋未经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

4.已享受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租房补贴的;

5.已实物配租的。

问题二、已入住公租房的保障家庭怎么申请领取租赁补贴?

答:已入住公租房的保障家庭仍可选择租赁补贴保障方式,但须办理公租房退房手续,并在市场租赁房屋后向我中心申请租赁补贴。选择租赁补贴的保障家庭无法再变更成实物配租。

问题三:怎么办理租赁补贴?

答:由保障家庭主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至鼓楼区杨桥东路152号福州市安居房产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大厅咨询电话:8762022087551560;中心保障房服务处咨询电话:22850375

1.本人、申请成员和房东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租赁房屋的产权证明,如:不动产权证书、《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购房合同》、《入住证明》(由物业出具)、本人身份证。

4.房东委托保障家庭主申请人办理租赁备案的委托书。

5.海峡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C型保障家庭还需提供本人的《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

问题四:租赁补贴金额是多少?

答:A型保障对象租赁补贴标准:一人型810元、二人型990元、三人型1170元。B型保障对象租赁补贴标准:一人型450元、二人型550元、三人型650元。C型保障对象租赁补贴标准:一人型360元、二人型440元、三人型520元(若实际租赁金额小于补贴标准,按实际租赁金额发放)。

问题五:选择租赁补贴的保障家庭是否需要年审?

答: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选择租赁补贴的保障家庭应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因此,选择租赁补贴的保障家庭应主动配合我中心组织的年审工作。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