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渔港建设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渔港是保障我省沿海渔业生产的重要基础设施,是渔业防灾减灾体系的重要支撑,也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加快渔港建设,是推进海洋强省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
二、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为加快渔港建设,完善渔港建设布局,提升渔港服务能力,计划到
(二)加大省级支持力度
为强化渔港建设资金保障,省级财政对列入《福建省渔港布局与建设规划(
为推动地方政府加快渔港项目建设进度,实行正向激励,对
(三)创新投入与管理机制
推动社会资本参与渔港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渔港公益性设施和经营性设施。鼓励县级政府按照市场化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强化渔港经营管理。
完善渔港建设管理机制,新建渔港项目要明确渔港建设企业,负责项目的申报、建设和管理。国有独资的渔港建设企业由县级政府或委托渔港所在地乡镇政府组建
(四)强化责任落实和服务保障
一是明确了渔港所在地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和县级政府一把手负责制,要求将渔港建设和维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将渔港建设纳入重点工作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将渔港建设纳入
二是明确了渔业部门负责渔港项目的组织策划和实施推进、新建渔港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实施方案审批、渔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履行渔港建成后的监督管理职责。
三是明确了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林业等相关部门责任,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联动,加强渔港项目前期工作。对
四是明确渔港建设企业负责项目申报、建设、管理等工作。
五是加强金融服务,推动渔港项目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调动各方金融资源支持渔港建设。支持银行开展渔港项目抵押贷款业务。积极拓展渔港基础建设保险,积极发展港口建设第三者责任保险、从业人员意外险等险种。鼓励风险投资机构参与渔港项目开发。
六是强化人才支撑,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渔港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提升渔港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