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使用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为规范人才公寓管理,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创造环境,并参考参考《福州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榕高新区办〔2017〕104号)文件内容。人才公寓主要面向符合福州高新区
二、租住对象与标准
(一)租住对象
在福州高新区工作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及
(二)租住标准
申请人在福州高新区托管区域内工作、已签订
三、申请与审批程序
常年接受申请,依序按照个人申请、单位申请、受理审核、签订合同、选房等
四、租期与费用
租赁合同采取一年一签,超过三年后需按程序重新申请。租金采取
2020年租金基准价为35元/㎡(含公摊建筑面积),特殊优秀人才要求免租金的,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租金标准一年一调整。
五、使用和退出
福州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才公寓申报、受理、审核、分配工作。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负责人才公寓日常管理、保洁和安保及其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等相关工作。
承租人至少于退租前1个月提出申请,按照退出申请、解除合同、退出房租、结算4个流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