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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7 来源:民宗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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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我市民宗部门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建立强有力的统筹领导机制

    1.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2022年,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我市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我市2022年民族宗教领域年度依法治市和普法工作计划,参加普法依法治理重大活动,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等。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2次。把宗教政策法规学习纳入我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培训计划,成立普法工作宣传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监督,保证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

    3.抓好普法队伍建设。组织与培养民族宗教普法志愿者队伍,大力加强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建设,组织全市民宗系统干部职工开展线上执法培训实务,及时为基层民宗干部配发执法证。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的作用和积极性,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4.保障普法工作经费。我局根据实际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安排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并纳入财政部门预算,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在实际开支过程中,严格执行预决算报告制度,确保经费的合规使用。

    (二)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机制

    5.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政治导向、思想引领、法治建设、服务社会等“四个抓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扎实推进我国民族宗教的福州实践不断深入。制定宗教中国化主题月活动工作方案和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宣传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民族宗教部门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指导服务,引导全市宗教界人士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结合各种宣传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

    6.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将政策法规培训学习纳入全局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了基层宗教干部培训班,将政策法规作为2022年基层宗教干部培训班的培训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学习方案计划,通过多种形式,掀起学习讨论热潮,抓好重点对象宣传教育。组织、指导佛教、基督教等宗教团体和民间信仰联系点负责人开展培训。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方向,立足核心教义解经、面向信教群众讲经、发挥积极导向用经。5月以来,指导市道协、市基督教两会分别举办以“领悟经典智慧、弘扬正道真谛”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推进基督教中国化”为主题的抄经、讲经、讲道活动。指导市佛协、市天主教爱国会、市清真寺分别举办“砥砺初心 爱我中华”“天主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和“伊斯兰教与中国文化”交流座谈会活动。12月,我局组织举办基层民宗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和民族村主干培训,组织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宣讲深入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在宗教界和信教群众中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7.健全考核机制。通过完善工作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普法工作与评先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一线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取得成效

    (一)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1.结合打造“福籽家园”品牌强化法治宣传。结合“福”文化特色,实施“有福之州·石榴籽精神家园”工程,让民族政策法规进基地。设计“福籽家园”主题标识,培育挂牌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基地12个。设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街,打造中小学生“共学”示范点,筹划成立市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打造校园、企业、社区等民族团结进步样板。有效推动建设“智慧福湖”等民族乡村智慧管理项目。石榴籽同心直播间在全省率先探索福州市民族宗教数字化建设,通过网络宣传我市民族宗教政策,得到省民宗厅高度肯定助力我市“闽江之心”城市新地标建设,在“闽江之心·福籽家园”举8期民族团结进步和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观众人数近30万人次,得到上级有关部门高度肯定。

    2.深入开展部门法规宣传贯彻。2022年,我市民族宗教部门积极推广宗教领域安全检查与普法宣法执法有效结合,联合统战、消防、文物等部门,召开全市宗教领域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目标和实施措施,部署开展宗教领域安全执法检查,按期推进开展消防标准化建设。分4个小组对8个县(市)区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全面提升场所房屋隐患、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安全监管服务水平。组织开展财税试点评估工作,巩固财税试点成果,有效推进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房屋自建房、汛期安全、扫黑除恶、非法出版物查处等重点工作,及时处置舆情信息,及时移交掌握线索,维护我市宗教领域安定稳定。引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及时申请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保障我互联网宗教信息的清朗联合公安、属地民宗等相关部门,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积极推进我市宗教执法工作。强化从严治教,推进市佛协、市道协和宗教团体开展年度述职考核和年审工作,积极响应全国性宗教团体崇俭戒奢倡议。

    3.结合党建开展法治宣传。我局党员干部职工以民族乡村、宗教场所为政策法规宣讲基地,提升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抓法治宣传的自觉意识和自主责任,推动民族乡村和宗教场所组建平安乡村、平安场所法治志愿者宣传队伍,形成民族宗教界“人人了解、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法治环境。

    (二)充实法治宣传内容

    4.重视宪法宣传教育。2022年,我局注重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学习宣传。今年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为加大宗教领域相关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力度,我市印发了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通知,重点宣传《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和今年生效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把学习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与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我市“八五”普法重要任务,列入我市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结合民法典、扫黑除恶和日常检查活动,深入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民族乡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试点社区,向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教职人员宣传宪法,在民族、宗教领域营造浓厚的学习宪法的氛围。

    5.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宣传工作。结合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全市民族工作会议和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

    (三)强化谁普法谁执法责任落实

    6.认真推行清单制度。严格依法行政,落实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其他负责人协助抓、职能处室具体办的要求,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建立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清单,并在网站公开。

    (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协调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作为我局普法宣传的重要平台,办好民族宗教普法节目、专栏。探索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方式,在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支持宗教界建立普法联络员、宣传员队伍,用信教群众听得懂、易于接受的方式宣讲宗教政策法规。鼓励宗教界深入挖掘宗教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的内容,对其作出符合时代要求的阐释,把法治精神融入到讲经讲道中去。

    (五)加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意识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八五”普法民族宗教工作总结的任务,安排部署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民族宗教事务依法治理的具体实践。

    (六)加强干部职工法治行为

    2022年,我局没有发生行政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没有发生行政行为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数字化建设。发挥我市县、乡、村三级网络机制作用,加强与政法、公安、国保等单位配合,及时梳理报送我市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情况,探索建设“福州民族宗教平台”,打造民族宗教工作“一张图”智慧治理。

    二是持续通过各类活动加强法治宣传。结合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通过继续推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加强我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学习宣传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各环节和全过程。



福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