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榕财统(2020)18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开展对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社会租赁住房购建项目的绩效评价,具体评价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对标我市中心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增量人口构成和住房需求,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让中低收入家庭和外来新市民基本得到住房保障,实现住有所居。
2019年我中心共计接收保障性租赁住房3112套,完成当年绩效目标2800套的111.14%;接收房产建筑面积16.27万㎡,完成绩效目标15万㎡的108.47%。其中:1、金凤新苑395套、建筑面积22238.23㎡;2、东山新苑(C型)669套、建筑面积30295.11㎡;3、王庄(置换)71套,建筑面积3701.55㎡;4、浦口新城1520套,建筑面积79822.58㎡;5、奥体正祥城20套,建筑面积1099.6㎡;6、世欧王庄102套,建筑面积5590.48㎡;7、台江工业园11套,建筑面积484.4㎡;8、东山丽园(三人型预配租)324套,建筑面积19440㎡。
2019年我中心共计配租2511户,发放租赁补贴783户(次),共有产权房签约239户,人才共有产权房签约35户。
(二)2019年预算经费收支情况
1、经费预算。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社会租赁住房购建项目资金计划103,661.68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63000.00万元、以前年度结余结转0.00万元、当年追加40,661.68万元,其它来源资金0.00万元。
2、当年财政核拨103,661.68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63000.00万元、以前年度结余结转0.00万元、当年追加40,661.68万元,其它来源资金0.00万元。
3、当年实际支出100,017.73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63000.00万元、以前年度结余结转0.00万元、当年追加37,017.73万元,其它来源资金0.00万元。
4、当年结余3,643.95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0.00万元、以前年度结余结转0.00万元、当年追加3,643.95万元,其它来源资金0.00万元。
5、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社会租赁住房购建项目共计支出100,017.73万元,具体如下:(1)融侨观邸、观澜8号楼公租房项目支出780.4178万元;(2)中庚.香江万里公租房项目支出160.268万元;(3)杉林华府公租房项目支出1963万元;(4)浦口新城公租房项目支出8676万元;(5)东山丽园公租房项目支出8762万元;(6)水岸丽都城公租房项目支出1650万元;(7)泰禾金尊府公租房项目支出1429万元;(8)奥体正祥公租房项目支出97万元;(9)金凤新苑公租房项目支出2111万元;(10)融侨悦城公租房项目支出3204万元;(11)世欧王庄城公租房项目支出1511万元;(12)东山新苑二期经济适用房转公租房项目支出11424万元;(13)福晟钱隆共有产权房项目支出17379万元;(14)福晟钱隆租赁住房项目支出37155万元;(15)人才共有产权房项目支出3670万元;(16)租赁补贴支出46.049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加强对政府委托建设或收购的、出让地配建的各类保障性住房的梳理,提前做好房源筹集工作。充分发挥住房保障综合社会效益,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和外来新市民住房问题,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主要是对“公共租赁住房、社会租赁住房购建项目”的专项资金到位、使用、管理以及取得的绩效进行全方位、综合性的评价,客观反映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指出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导向性,作为以后年度立项和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的确定遵循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及经济性原则。根据市财政局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本次对“公共租赁住房、社会租赁住房购建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分项目决策15分、项目过程25分、项目产出20分、项目效益40分四大部份,总分值为100分。项目决策指标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3个三级指标;项目过程指标包括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5个三级指标;项目产出指标包括中心接收公租房产套数、中心接收公租房产面积2个三级指标;项目效益指标包括公租房年度分配户数、公租房累计分配户数、公租房空置率、满意度4个三级指标。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本项目拟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书面评价和实地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严格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具体评价指标的不同,灵活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绩效评价具体方法,对项目作出综合性评价意见。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文件要求,评价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1.前期准备
2020年8月3-7日,明确评价对象、评价工作目标及评价要求;组成项目评价工作组,了解项目总体情况、绩效评价政策、评价标准,收集相关资料,拟定评价工作方案,设计评价指标,并对评价方案不断修订和完善。
2.组织实施
2020年8月10-14日,评价工作组进一步听取有关情况汇报,了解项目完成进度、组织管理等总体情况;查阅、收集有关文件、规章制度、工作台帐等评价资料;审查项目资金的透明度,调查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到位,根据审查结果分析项目资金到位、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组织管理水平;查看与项目相关的财务会计报表、账簿、会计凭证,了解各项收支情况、审核专款专用情况、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实际支出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核实和统计相关数据资料,评价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社会租赁住房购建项目”有否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3.分析评价
2020年8月20-30日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和分析,评价工作组成员进一步计算统计定量指标,对定性指标做出经验判断,并运用相应的评价方法对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召开评价工作组会议,组织讨论,评价打分,形成评价结论,提出存在问题、建议和意见,撰写初步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根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的具体情况设计了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公共租赁住房、社会租赁住房购建项目”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方面进行了评价,支出项目用途合理,运行规范,成效明显,评价结果为项目决策15分、项目过程24.82分、项目产出20分、项目效益40分,综合评价得分为99.82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详见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性,本指标5分。1、项目有绩效目标,得1分;2、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得1分;3、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得1分;4、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得2分。本项实际得5分。
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明确性,本指标5分。1、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得1分;2、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得2分;3、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得2分。本项实际得5分。
资金投入-预算编制科学性,本指标5分。1、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得1分;2、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得2分;3、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得2分。本项实际得5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资金管理-资金到位率,本指标5分。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X100%,得分为5×C。资金到位率=100%,本项实际得5分。
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本指标5分。预算执行率C=(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X100%,得分为5×C。预算执行率=96.48%,本项实际得4.82分。
资金管理-资金使用合规性,本指标5分。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得2分;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得1分;3、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得1分;4、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1分。本项实际得5分。
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性,本指标5分。1、己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得2分;2、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3分。本项实际得5分。
组织实施-制度执行有效性,本指标5分。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得1分;2、项目支出调整手续完备,得2分;3、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得2分。本项实际得5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产出数量-中心接收公租房产套数,本指标10分。中心接收公租房产套数C≥2800套(2019年绩效目标值),得10分;中心接收公租房产套数C<2800套(2019年绩效目标值),得分为10×C/2800。实际接收3112套,得10分。
产出数量-中心接收公租房产面积,本指标10分。中心接收公租房产面积C≥15万㎡(2019年绩效目标值),得10分;中心接收公租房产面积C<15万㎡(2019年绩效目标值),得分为10×C/15。实际接收16.27万平方米,得10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公租房年度分配户数,本指标10分。公租房年度分配户数C≥2000户(2019年绩效目标值),得10分;公租房年度分配户数C<2000户(2019年绩效目标值),得分为10×C/2000。实际分配2511户,得10分。
项目效益-公租房累计分配户数,本指标10分。公租房累计分配户数C≥2.68万户(2019年绩效目标值),得10分;公租房累计分配户数C<2.68万户(2019年绩效目标值),得分为10×C/2.68。实际累计分配2.91万户,得10分。
项目效益-公租房空置率,本指标10分。公租房空置率C=空置房/公租房总数,C≤10%,得10分;C>10%,每增加1%,得分递减1分,直至得分为0。实际空置率5.59%,得10分。
项目效益-满意度,本指标10分。平均满意度≥80分,得10分;75分≤平均满意度<80分,得8分;70分≤平均满意度<75分,得6分;65分≤平均满意度<70分,得4分;60分≤平均满意度<65分,得2分;平均满意度<60分,得0分。发出调查问卷50份,收回49份,平均满意度95.8分,本项实际得1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评价结论
经评价组审慎评价,2019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社会租赁住房购建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得分为99.82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
1.人才共有产权房购房款结余3540万元。
2.租赁补贴结余103.95万元。
(三)改进建议
1.督促人才尽快选定商品房,以便及时签订三方合同并支付购房款。
2.向财政申请租赁补贴是按照所有轮候保障家庭3个月的领取数申请的,实际申请人数存在不确定性。
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