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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福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统一保险工作的通知 _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_ 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索 引 号 FZ00138-0200-2012-00008 文号 榕机管〔2012〕189号
发布机构 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2-12-24
标题 关于做好2013年度福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统一保险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评标报告和中标通知,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为2013年度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统一保险承保公司,并明确对公务车辆统一保险工作的要求。
索 引 号 FZ00138-0200-2012-00008
文号 榕机管〔2012〕189号
发布机构 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2-12-24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做好2013年度福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统一保险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根据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评标报告和中标通知,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为2013年度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统一保险承保公司,并明确对公务车辆统一保险工作的要求。

关于做好2013年度福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统一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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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FZ2012FW005),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为2013年度福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统一保险承保公司。中标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具体优惠费率和服务承诺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保险险种 

公务车辆统一保险险种为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及不计免赔特约险等六种险种。若以上险种中不包含玻璃单独破碎险,则可要求承保该险种。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按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投保,车辆损失险按车辆重置价(在产车辆按政府采购价、停产车辆比照同类在产车辆的政府采购价)投保,车辆盗抢险按车辆实际价值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按30万元、50万元两档由用车单位自行选择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人均保额由用车单位以2万元(含2万元)为起点自行选择投保。

二、保险有关事项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于2012年12月31日前在以上两家保险公司中选择并办理保险预约,由承保公司上门办理保险,按签订的统一保险协议款项开具保单。承保单位应将保险单相关信息上传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并打印结算单。各单位在报销时将保费发票和结算单作为原始凭证一同入账。保监局规定各保险公司要见费出单,为避免保费到账不及时造成保单不能生效,各单位务必要及时将保费划转承保公司,若因此脱保,造成人员、车辆等损失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三、几点要求及说明

1、车辆统一保险工作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廉政建设和“阳光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纳入纪检监察和财务审计范畴,明年市有关部门将适时联合组织检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做好公务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及时将本通知转发所属单位并监督执行。

2、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车辆投保中向承保公司索取手续费等违反协议的要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不得到上述两家中标保险公司之外的保险公司投保。

3、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可参照本通知的规定做好公务车辆统一保险工作。

4、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市机关局车辆管理处反映(联系电话:83337764)。

附件:2013年公务车辆统一保险优惠率和服务承诺一览表

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2年12月24日    

 

 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121224日印

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公务车辆统一保险保费优惠率和服务承诺一览表

优惠和服务项目

优惠和服务承诺

保费

保费平均优惠比例

商业险按本公司费率规章保费总额的30%,交强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上下浮动。

服务网络

全国4500多个、全省314个分支公司、营业部,在福建省行政设置的9个地市、58个县(县级市)、35个市辖区均设有正式网点。

服务专线

24小时全国统一服务热线电话“95518”。

限时查勘

市(县)城区15内分钟,城区外路程每增加1公里,时间增加2分钟。

手机自主理赔

不涉及人伤的案件,省直统保车辆驾驶员可通过个人手机在95518客服人员的指导下自主完成现场查勘定损全流程,无需等待我司查勘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并可通过手机获得从出险报案到获知赔款金额等全流程的理赔服务,省去纸质单证、省去往返保险公司的不便,实现现场一站式轻松自助理赔。

优先承保理赔

为省直统保客户提供专属优先承保理赔服务,包括:优先办理承保、优先报案接入,优先查勘调度、定损、理算、核赔、付款。

人伤事故处理

省直车辆一旦发生人伤案件,我司的查勘人员将协助交警对伤者进行救治,并可为事故中受伤人员垫付抢救费用。

法律和医疗援助

省直单位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案件,我司众多法律和医疗专业人员将提供包括事故调解、诉讼、医疗咨询等专业化人性化的服务

重大赔案预付赔款

对事故责任明确、损失金额确定的案件,我司100%预付赔款。因事故处理等原因难以尽快确定事故总损失金额的,我司对确定部分的损失先予赔付。

中途参保优惠

对于中途投保的车辆,我司根据实际投保日期按天收费,并享受本次投标的统一优惠率和各种优惠服务。

全国通赔

通过覆盖全国的“万家网点、四海通行”服务网络,客户无论何处出险,都能享受到从报案到领取赔款,全流程便捷、高效、统一的理赔服务。

便捷赔付

赔款金额5万元内(含)的案件当场赔付,赔款金额5万元至30万元的1个小时内赔付,30万元(含)以上的1个工作日内赔付。

赔款短信通知

我司率先开发应用赔款支付短信通知平台,在赔款支付后,通过短信将赔款支付信息发送给客户,客户在收到短信后即可查赔款。

维修质量保证

省直统保车辆发生事故后,我司鼓励省直单位前往4S店进行修理,各单位也可以自行选择修理厂,进口车更换进口配件,国产车更换原厂件,保证维修质量。

代位求偿服务

在事故损失中涉及应该由第三方赔偿的案件,我司可先行赔付,然后向第三方追偿。

理赔VIP通道

我司在理赔中心设立统保车辆VIP接待室、赔案绿色通道。

其他特色服务

极速理赔、速赔无忧;“四个一”暖心查勘;小额人伤案件快速理赔;免事故证明;理赔信息自主查询平台;垫付抢救费用;车辆维修配件报价服务;大灾受损车辆维修保障服务;

新车入户、车辆年检代理;提供酒后代驾服务;提供协调交警服务;提供送水、送电等救援服务;

建立省直车辆档案,设置车辆风险数据库,提供风险分析报告及重大灾害应急预案; 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叶远航(总经理)  18905905021      徐思敏(副总经理)   13805059905

任恩德(副总经理) 13706955099      吴传灿(理赔中心主任) 13905021353

刘昌松(经理)   13705933573      林世成(专项服务人员) 13615031027

吴健(专项服务人员)13509333610      陈健(专项服务人员)  13705061110

平安产险公务车辆统一保险保费优惠率和服务承诺一览表

优惠和服务项目

优惠和服务承诺

项目服务承诺

保费平均优惠比例

商业险按优惠率为保费总额的30%。交强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上下浮动。

机构设置

全国拥有1800多个分支机构;福建省九大地区都建立了地市级分支机构,在51个县(县级市)设立70多家正式的分支机构或营销服务部。另外,在暂无服务网点的县市,我公司也与当地的汽车修理厂合作,成立了7家辅助查勘救援网点,将服务网点覆盖到全省每个角落,确保查勘和救援的时效性。

服务网络

福建省九大地区、在51个县(县级市)设立70多家正式的分支机构或营销服务部及辅助服务网点。

限时查勘

接到报案后,福州市城区(三环以内)查勘人员1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城区外(三环以外)每增加0.5公里,时间增加1分钟;省内其他地市20分钟内到达,偏远区域30分钟内到达;全国统一报案热线95511,实行7天24小时接报案及查勘。

快速定损

定损时效承诺,在双方就维修方案协商一致的情况:损失金额RMB1万元以内1天内定损完毕;损失金额RMB1-3万元1.5天内定损完毕;损失金额RMB3-10万元2天内定损完毕;损失金额RMB10万元以上3天内定损完毕。(节假日无休)

人伤事故处理

1、小额人伤案件,可在我司查勘人员协助下现场调解;2、发生人伤案件,只需我公司出具担保函或担保卡,遍布全国主要地区的800余家定点医院先行救治,而不必向医院垫付医疗费;在治疗期间,同时启动预付制度,及时向医院垫付治疗费用。3、提供代理调解人伤案件服务。

重大赔案预付赔款

对于重大案件,在保险责任明确、损失金额确定的情况下,按照已确定的损失金额100%预先赔付。

中途参保优惠

中途参保车辆承保按市直公车招标业务保费优惠方案承保。我公司将按实际投保天数计算保费,并享受本次投标的统一优惠率和各种优惠服务。

全国通赔

异地出险、异地查勘定损、异地维修、异地领取赔款,平安在全国是率先实现真正意义的全国通赔服务的财产保险公司。

理赔时限

在双方协商确定赔偿金额并所有索赔单证齐全的情况下:RMB 1万元以内的小额赔案定损后可在客服中心当场赔付;RMB 1万~10万元以内的小额赔案定损后2个工作日内赔付;RMB 10万元~20万元以内的赔案3个工作日内赔付;RMB20万以上的大额赔案5个工作日内赔付。

维修质量保证

凡是出险原因及责任明确、现场无法确定损失且金额相对较大的案件,可通过我司合作网点获得优先修车以及全程协助理赔服务,并由承修单位按照国家《机动车辆维修管理规定》的要求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提供免费质量保障。

4S店事故车辆维修担保服务

向4S车行派驻查勘、理赔人员,与车行建立平安独具特色的直赔中心,从而向客户提供集承保、救援、查勘定损、车辆维修、理赔资料的收取、赔案缮制、赔案审批、赔款支付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可由定点修理厂代为办理保险理赔。

代位求偿服务

被保险车辆出险后,对于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但客户无责任,车辆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时,平安产险将先予以赔偿,再由我司负责向第三方进行追偿。

玻璃单独破碎

报案后直接到市直单位认可的维修单位,由我司查勘人员到修理厂或通过远程视频直接予以定损,维修完毕后可由定点维修厂办理保险理赔。

其他特色服务

1.报案、查勘、定损、赔款响应时间和方式;2.事故车专业维修服务;3.伤亡人员救治和医疗担保服务;4.中途参保承诺;5.全国通赔服务;6.提供应急接送服务;7.提供代理调解人伤案件服务;8.交通事故法律援助服务;9.远程定损服务;10.先行赔付代位追偿服务;11.网上查询配件服务;12.安全知识培训服务;13.短信平台服务。

联系人

王金 办公室电话:87833273 手机:1307590500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31号时代金典大厦4楼

林磊 办公室电话:87720712 手机:13665061072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31号时代金典大厦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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