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0138-3000-2024-00009 文号 榕机管〔2024〕26号
发布机构 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4-24
标题 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88号建议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88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FZ00138-3000-2024-00009
文号 榕机管〔2024〕26号
发布机构 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4-24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88号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述 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88号建议的答复

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8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4-26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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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1388号建议的答复

 

施华明、林向武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共机构能源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构建新型低碳能源体系,优化社会能效结构,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388号)我局非常重视,现就其中涉及我局职能部分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我局在职责范围内积极推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节能改造,逐步提高公务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稳妥推进充电配套设施建设,发挥党政机关在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构建新型低碳能源体系。

一是积极推动节能改造。坚持科学谋划、统筹推进,鼓励党政机关单位节能节水技术改造力度。2023年12月,鼓楼区机关大院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落地,通过专业化节能改造,结合线上线下运维服务,实现能源利用的智能化、精细化,建成后预计年减少标准煤12.572吨、减少碳排放量50.945吨。

二是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我局积极做好新能源汽车进机关工作,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时,除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部分实物保障岗位工作用车外,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同时,深入新能源汽车企业调研,指导其合理调整公务车辆市场采购价格、车身性能等,促进车企为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提供多样化的选择。

三是推进充电配套设施建设。我局充分挖掘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资源,坚持使用权与所有权相分离的原则,持续督促市直办公用房各使用单位分批建成快、慢充电设施300多个。自2023年10月我市发布“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以来,我局充分挖掘内部停车场潜力,完成了93个充电桩建设。

2024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指引下,推动落实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节能示范改造项目。2024年底前推动乌山大院节水设施改造、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楼宇能效提升系统改造、东部办公区雨水回收系统管网维护和智能电表改造等多个节能示范项目。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各单位进一步加强能源节约集约利用,让党政机关在绿色低碳转型中的走前头、作表率。

二是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进机关工作。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力争在2024年底前,实现除应急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部分实物保障岗位工作用车外的新能源公务车辆配备比例达25%以上。

三是持续挖掘充电设施建设潜力。2024年,计划推动市直各办公用房使用单位建设45个充电桩。对已建成且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充电设施,充分利用充电设施资源,尽可能向社会开放,有力促进充电配套设施网络建设。

 

领导署名:庄永德

人:吴  

联系电话:13850198929

 

             

                        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4月2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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