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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公司”)的主要职责是:
(一)给水、排水和污水处理企业的投资、建设、管理及原水和污水处理;给水、排水和污水处理项目工程项目投资、建设、管理;
(二)水环境治理及水务产业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专业运营服务。
(三)温泉开发与利用及相关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及污水处理费征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水务公司包括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福州海峡水业有限公司、福建海峡原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州市水务管网维护有限公司、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福州水务平潭引水开发有限公司、闽侯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九家子公司,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有: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福州建海峡原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水务公司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紧紧围绕市国投集团下达的经营任务目标,振奋精神,勠力同心,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紧紧围绕水务公司的“上市、做专、延伸、拓展”的八字战略方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创新思路,加强管理,补齐短板。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建设开发重点工程为依托,促进企业发展
2018年公司重点推进以下工程项目:城区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塘坂引水二期工程、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洋里外管三期工程、连坂外管二期工程、东南区水厂工艺改造工程、琅岐海峡水厂建设工程等。在项目管理中促进企业管理能力再提升,推动企业发展壮大。
(二)完善设施配套管理,强化供排水保障
公司将以供水安全保障、防汛涝点整治等工作为下阶段基础建设重点,通过推进NB-IoT漏损治理合作,加快小区供水设施“建管合一”试点等工作,健全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制度,靠前服务,保障居民用水安全与质量。
(三)深化内控管理,多维度规范企业生产运营
通过优化人力资源管理、运营管理、合同管度、综合管理、审计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提升全面预算管理水平;创新融资机制,扩大融资规模,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收益率。
(四)整合拓展市场,潜挖业务增长点。
在巩固和发展现有市场的基础上,制定省内资源整合发展战略。通过股权收购、PPP等模式不断拓展涉水业务并鼓励所属企业成立专项拓展班组,参与市场竞争,用活营销手段挖掘新老片区温泉供水市场、推动EPC项目、管网接驳清疏、管道建设等业务进一步拓展。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2018年水务公司收入预算为4900万元,比上年减少68760万元,主要原因是不再安排水务洋里三期等项目还本付息资金及自来水公司和温泉公司工程建设资金,由2017年结转使用。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900万元,比上年减少6876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9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900万元,比上年减少68760万元,主要原因是不再安排水务洋里三期等项目还本付息资金及自来水公司和温泉公司工程建设资金,由2017年结转使用,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900万元。主要用于自来水供水维护、安泰河水质净化及污水费手续费等支出。
(二)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连坂二期工程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水务公司共设置绩效目标35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490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