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要求,现将《福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对列入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抓紧组织实施,尽快完成决策草案起草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出台。
附件:福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4月2日
福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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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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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1年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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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定《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工作方案》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1年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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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定《福州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
市人社局 |
2021年下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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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定《福州市“十四五”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
市科技局 |
2021年下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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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制定《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州)工作方案》 |
市大数据委 |
2021年下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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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制定《福州市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市文旅局 |
2021年下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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