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有关规定,现将《福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附件:福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28日
福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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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制定《福州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规划》 |
市市场监管局 |
2022年上半年 |
2 |
制定《福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实施细则(试行)》 |
市城管委 |
2022年上半年 |
3 |
制定《福莆宁城际铁路福州段建设规划(2021—2025年)》 |
市发改委 |
2022年下半年 |
4 |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前期工程 |
市水利局 |
2022年下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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