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三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7日
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三条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
一、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一)鼓励企事业单位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优势互补加强合作,建设资源丰富、服务完善、立足我市辐射全国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以贴息、奖补或股权投入的方式予以支持。对国家工业联网平台类专项支持(含近两年内)的我市工业互联网项目,按照不超过国拨经费
(二)支持工业互联网基础赋能平台、行业特色平台、服务应用平台建设,对应用取得良好效果的,按平台建设投资额的
二、培育应用标杆和重点项目
(一)培育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支持工业企业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平台集成创新应用、安全集成创新应用、标识解析应用等,对效果明显、具有示范意义,入选省级以上应用标杆企业和国家级应用典型案例的,给予
(二)支持企业基于互联网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售后服务、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项目建设。对成效明显的项目,按投资额的
三、支持工业企业
(一)支持工业设备“上平台”。开展设备数字化管理、设备在线故障诊断、预测性维护、产能提升、节能降耗、质量管理等分析应用。对于
(二)支持中小企业核心业务“上云”。对使用云化工业软件及工具的中小型工业企业,按其使用云化工业软件的实际费用及配套工具采购费用的
(三)支持企业基础设施“上云”。对使用计算资源服务、存储资源服务、网络资源、安全防护服务的工业企业,按照其使用云计算服务的
同个企业同时开展多类型“上云上平台”的,可叠加享受。该奖补可与市财政其他奖补政策叠加享受。单个企业年度所享受奖补资金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度所缴交税收地方留成。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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