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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长 吴贤德
副市长 张定锋 肖进才 郑 鸿 赵明正 梁 栋 林 锋 许用贵 张 帆 张新怿
秘书长 许剑锋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有关规定,经审查,市政府对市本级115个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进行确认,现予以公布。公布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由市司法局予以调整并公布。
附件:福州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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