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0-2600-2018-00082
-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8-09-06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陈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政人〔2018〕44号
- 发布日期: 2018-09-18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经研究决定:
陈庆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
翁伟志同志任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委会(福州市三坊七巷管委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挂职期满职务自然免除;
史李春同志挂职任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科技副主任,挂职时间两年,挂职期满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陈乃宁同志的福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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