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0-2705-2018-0004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8-05-11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闽侯县溪源江流域(溪源水库至新葛岐水闸干流段)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报告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政综〔2018〕163号
- 发布日期: 2018-05-21
- 有 效 性: 有效
闽侯县人民政府、福州高新区管委会:
你们联合上报的《关于请求批准闽侯县溪源江流域(溪源水库至新葛岐水闸干流段)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报告审查意见的请示》(侯政综〔2018〕20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闽侯县溪源江流域(溪源水库至新葛岐水闸干流段)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报告》(以下简称《规划》)。请你们按照《规划》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并加强溪源江流域(溪源水库至新葛岐水闸干流段)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管控范围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切实维护河道和河岸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此复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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