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5-01-13 17: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4〕130)的要求,由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邮编:350001,电话:0591-83368798、83379395,电子邮箱:fzxxgk@sina.com)。

一、概述

2014年,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福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办法,层层分解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意见的通知》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工、协同配合,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4年2月,中国社科院公布《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2013)》,福州在49个较大的市政府中居第4位。主要工作有: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均依法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一是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信息。2005年以来各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已全部公开。“十二五”专项规划已全部上网公开。二是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重点公开住房保障、促进就业、旧区改造、教育发展、医疗保障、食品安全、养老保障、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加强农村金融服务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福州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支持市属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福州市自主知识产权奖励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等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都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了解,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实。三是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坚持每月发布本地区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2.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我市已于2008年底完成了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将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各单位的网站或“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上公布,并报送市档案馆。2014年10月对市直各公开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报送档案馆情况进行了检查通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具体工作,切实履行好政府公开信息报送的职责与义务。截至2014年12月30日,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已累计接收、保存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报送的政府公开信息共37341份。

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加强对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工作。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立“政策解读”二级子目录,2014年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156条,自2007年以来,历年累计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636条。同时,积极通过《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传统媒体向社会即时公开新政策,并通过组织开展政风行风热线、“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专访以及“让人民满意”民主评议活动,现场答复听众、观众关心的问题,使公众全面、及时理解新的政策,保障政策发布的时效,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促进政策落实推进。

4.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密切跟踪热点舆情动态,及时主动发现涉榕舆情信息并积极应对,最大限度传递社会正能量。各级各部门通过政务微博服务平台快速地了解、掌握舆情,利用政务微博语言简洁、传播速度快的特点,积极与网民互动,建立咨询投诉类问题4小时响应机制,及时辟谣并发布第一手权威信息,澄清事实真相,正面引导舆论。及时关注、收集社会各方对政府政策实施情况的反应,对决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为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制定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或者完善决策提供依据。

5.继续推进政府重大决策制定过程信息公开。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十条规定》,制定出台了《福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要求须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须由市政府按相关规定报请市委研究确定后启动决策调研等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一般应当经过决策调研论证、公众参与、方案协调、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结果公开等六道程序。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通过当地的报纸、电视或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决策备选方案,可以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发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充分征求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公民、企业法人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重大行政决策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提高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各县(市)区政府也都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部公开行政机关职责、领导简历和分工、内设机构、职权目录、联系方式以及调整、变动情况。建立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公布第一批15家市直部门权力清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

2.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贯彻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

3.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开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及相关规定,保证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行政处罚的事项和流程进行调整和优化,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简化处罚程序。将全市45个执法部门5204项行政处罚事项、处罚依据、处罚标准、处罚结果以及执法人员的资格等信息全部公开,基本实现行政处罚裁量“零自由”。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及时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公开市本级预算报告,今年新增公开了《市本级地方政府基金收支预算表》。组织市直部门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各部门将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表全部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等,政府预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决算公开原则上参照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除24个涉密或暂不宜公开单位外,其余99个预算部门都已对外公布本部门预决算。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已于10月底对外公开。除涉密或暂不宜公开单位外,已有93个市直部门公开“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所有县(市)区都已公开“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2.推进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按照《审计法》规定,开展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工作,开展公用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实施审计前主动公开审计项目(单位)、审计重点内容、审计纪律等。及时公开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审计工作报告。编制《2013年福州市审计结果汇编》,在一定范围内发放。在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告前,对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结合审计项目的整改检查,对各责任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适时公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推进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推进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一是大力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结果。及时公开征地告知书、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政府征地转发批文。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征地批复、范围、补偿标准、安置等相关信息。2014年发布征地告知书130宗,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3宗,政府征地转发批文56份。二是加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公开力度,方便公众查询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出让方式、出让成交时间、竞得人、成交价等信息。2014年共发布六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公告17幅地块出让信息,公告12幅地块成交结果信息。三是加强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采矿权出让前在网站、交易大厅、《福州日报》或福州市级以上其他主流报刊同时发布公告。公开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修订《福州市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方式及内容。

2.推进农村土地(用海)承包经营流转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流转面积、流向、用途、流转价格等信息,引导土地(用海)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强林业用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福州市林权宗地地理信息管理系统(GIS)正式投入使用,健全流转交易平台和信息发布机制,引导林农依法、规范、有序流转森林资源使用权、所有权、经营权。

3.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显著位置新设“住房保障”、“机构查询”等信息公开专栏,完善信息查询检索功能,定期通报公开旧屋区改造推进情况,重点公开太平汀洲、苍霞等项目的评估机构选定情况、征收决定等信息,公布了我市43家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和28家征迁估价机构名单通讯录。 

4.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市房管局网站新设“住房保障”和“安居工程建设”专栏,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开工及建设进展情况,公开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资格审核结果、上下杭地块廉租住房对象登记结果,公开各类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和补贴标准等信息。

5.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加大政府采购决策、执行、结果等主要运行环节的公开,指定专人负责发布、更新政府采购相关信息,维护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平台网站,确保网上发布信息内容准确完整,便于公众阅读和查询。2014年,我市累计在福州市政府采购信息网上主动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1376条,政府采购动态信息140条,政府采购办事指南信息3条;政务微博上发布我市政府采购相关信息485条。

6.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由市发改委牵头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及信用信息发布工作,坚持跟踪、督促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认真及时做好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发布工作。2014年发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36034条。

(五)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深化高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指导市属高校以学校网站为主要载体,重点推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招生、财务类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福建省教育厅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校务公开栏等渠道主动公开招生信息。市属院校积极拓展公开渠道,部分院校还借助微信、微博、qq等平台发布信息,或举办普通高校招生现场咨询会和网上咨询会,分发招生宣传手册,为考生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二是依法依规做好市属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市属公办高校通过校务公开栏、学院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学院预决算等财务信息,认真开展教育收费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大对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信息的公开力度。大力推进民办教育信用信息公开,方便群众选择,保障学生、家长权益。

2.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我市建立科技项目库和网上申报系统,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需求和项目建议,围绕科技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凝练、储备科技计划项目,为编制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提供依据。从项目指南发布到项目立项均通过科技网向社会征集和公布。

3.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促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各医疗机构认真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和《福州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规定,及时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并通过在门诊大厅设置宣传牌、触摸屏、滚动电子屏以及科室医疗价格公示牌等多种渠道公示收费信息,方便患者查询。各医疗机构在醒目位置公示价格投诉电话,悬挂投诉处理意见簿,随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患者权益。

4.推进就业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我市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通过各主流媒体发布我市劳动用工情况、高技能人才享受奖励待遇等信息,利用每周三、五固定招聘会和“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场招聘活动发布用工岗位信息大力推广“摇一摇找工作”、“微就业”手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发布我市人力资源市场招录、供求信息,每天发布2万多条有效岗位信息,近20万用户下载使用。

5.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设立信息公开查询点,定期公开发布社会保障工作政策法规、动态启用12333公共服务平台个人网上办事大厅,为公众提供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就业登记、社会保障卡等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险业务查询及自助服务。

(六)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1.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加快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实时发布福州市及县(市)区监测点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值,公开水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公开闽江、敖江、大樟溪等重点流域断面地表水水质状况每月按时公开福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按时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年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

2.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查处、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和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信息公开。今年发生的2起较大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已上网公开,通报了事故原因、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对实行挂牌督办的8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也及时予以公开。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

3.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增设“国资监管”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策法规”、“业绩考配”、“产权管理”、“改革发展”、“资本运作”、“监事会(审计)工作”等6个二级栏目,公开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相关财务信息。

4.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在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专栏,下设若干个二级栏目,及时公布食品安全类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监管执法等信息。及时发布了福州市201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大型宣传活动,餐饮单位信用信息,餐饮服务许可证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每月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申领、注销情况,各类食品、药物警戒快讯,各类药物使用损害风险,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等信息。重点做好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信息,以及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监管透明度。

5.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建设福州市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公开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度》,并将“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公布事项包括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名称、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员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违法事由、行政处罚决定、公布起止日期等信息。

(七)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继续规范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2014年“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改版,新版专栏页面更简洁,内容更突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1292.34万人次。二是因地制宜,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继2012年我市在全省各设区市中率先开通“福州发布”政务微博服务平台并于2013年两次扩面后,2014年又有两批市直单位加入政务微博群,目前“福州发布”政务微博群成员单位已达100家,基本覆盖了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单位积极通过政务微博平台与网民互动,在信息公开、倾听民声、为民解忧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2014年,我市完善“福州发布”政务微博群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及公众提问处理答复程序,确保政务微博、微信安全可靠。2014年,“福州发布”主微博发布微博信息14000条,微博粉丝(听众)数量超过67万人。继续发挥政府公报公布政府信息权威性的作用,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办刊质量,按时出刊发行。扩大公报赠阅范围。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及时发布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继续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渠道的作用,继续提升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等各类公共查阅点及其他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

(八)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市政府办公厅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作用,积极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强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职能,配齐、配强人员,加大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工作力度。鼓楼、台江、晋安、马尾、福清、连江、永泰、长乐、仓山、罗源10个县(市)区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其他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都依托办公室,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4名,兼职人员814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公务员年度培训计划,对全市机关干部特别是新招录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在全面培训基础上,重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工作能力。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举办了16场业务培训班,1209人次参加了业务培训。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定并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办公厅每季度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公布。2014年我市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机关绩效管理考核体系,继续组织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开展社会评议,促进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4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892条,其中,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53条,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939条。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737条,其中,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348条,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38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4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3337条,占13.97%;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572条,占6.58%;规划计划类信息900条,占3.77%;行政许可类信息2071条,占8.67%;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770条,占3.22%;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978条,占4.09%;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492条,占6.24%;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331条,占5.5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035条,占12.7%。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

1.“中国福州”门户网站。2014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874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页访问量1292.34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截至2014年,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已累计接收、保存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报送的政府公开信息共37341(份),其中:2003年至2013年产生的政府公开信息33246条(份),2014年产生的政府公开信息4095条(份)。各县(市)区也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服务。2014年,我市各级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共接待现场查阅政府信息的社会公众29414人次。

此外,2014年我市还通过政府公报、政务微博、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3500条,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92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25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14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83件,其中市本级政府收到104件,下级政府收到165件,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收到914件。当面申请294件,占24.85%;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393件,占33.22%;以电子邮件形式申请18件,占1.52%;以信函形式申请478件,占40.41%。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61件,其中市本级政府收到359件,下级政府收到476件,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收到4526件。申请数量居前的事项:土地征用与补偿、拆迁许可和补偿安置、城市规划和建设、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食品安全、工商管理等。受理申请数量较大的部门有:市国土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质监局等。

(二)受理办理情况。2014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经审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83件,已答复1180件。其中:“同意公开”695件,占58.9%;“同意部分公开”52件,占4.41%;“不予公开”33件,占2.8%;“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属于本部门所掌握的信息”400件,占33.9%。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拆迁安置等方面。“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有:属于国家秘密3件,占9.1%;属于个人隐私3件,占9.1%;属于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1件,占3%;属于正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10件,占30.3%;属于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5件,占15.1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8件,占24.24%。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2014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继续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5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31件,无举报件。截至2014年底,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累计被申请行政复议83件,提起行政诉讼65件,受理举报2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4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目前,全市专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只有4名,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且人员经常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部分县(市)区、市直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四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深化主动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质量和数量,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载体建设,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

二是继续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

三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体系,着力推进落后地区和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及经费情况

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政府信息公开单位701家,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4名,兼职工作人员814名。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25.89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专项经费8万元),实际支出17.4万元。 

(二)附表。

 

 

 

附表1

 

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条

23892

20273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条

23874

19144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条

92

2391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条

1183

536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294

1953

   2.网上申请数

  条

411

2197

   3.信函、传真申请数

  条

478

103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1180

535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695

3346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52

313

   3.不予公开答复数

  条

33

271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条

400

1428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元

12

891.9

行政复议数

  件

51

83

行政诉讼数

  件

31

65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件

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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