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1-1400-2021-0001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21-03-22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21〕24号
  • 发布日期:2021-03-2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榕政办〔2021〕24号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1-03-24 09:1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福州市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0-2022)》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22日

福州市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

  工作方案(2020-2022)

为扎实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积极探索体育消费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产品创新路子,不断释放体育消费潜力,加快构建新时代我市数字化、多元化、健康化、创新化的体育消费新格局,助力“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着力打造福州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推进健身六边工程建设。充分利用福州现有社区足球场地优势,建成更加完备的体育基础设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6平方米。发挥福州市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的引导作用,稳步增加参与体育锻炼人数,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分别达到61%和52%,并持续增长。全市城乡居民体育消费总规模和人均体育消费年增加值稳中有进,占全市GDP比重逐步增加。以“海丝核心区”优势作用为依托,以福州海峡奥体中心等入选全国典型案例的体育服务综合体为先锋,做强仓山区等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逐步形成体育产业规模优势,力争到2022年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700亿元。

二、工作举措

(一)提升有效供给,释放体育消费新动能

1.保障体育设施多样化供给

着力保障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优质体育消费场所和设施。推动体育设施建设跨越式发展,新建小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落实陆地面积5公顷以上的规划绿地及公园中,体育场地面积占比在5%以上。推进乡镇逐步建成“四个一”健身工程,行政村和人口超过1000人的较大自然村建成“一条健身路径”。推进“全国城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试点城市”建设,建设150个足球场,足球场地达到0.8个/万人。学校新建体育场地设施与向社会开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推动体育用地释放新效益

结合《福州市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制定出台《福州市体育设施配置导则》,优化用地布局规划和体育设施配置导向,强化体育用地管理。对接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要求及标准,进一步优化各级体育设施配置内容及用地指标,合理确定用地结构,对符合规划的健身休闲省、市重点项目、体育综合体、体育特色小镇项目用地,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予以倾斜。探索体育用地社会化出让新模式,在严格控制大宗土地出让的前提下,适度进行体育消费项目开发企业的小宗土地出让,逐渐形成具有福州特色的体育用地社会化出让方式。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园林中心、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结合公园绿地、健身步道、“金角银边”地块,合理布局小型运动场地,提高滨江临湖空间使用效率和活力。充分挖掘我市体育用地,激活存量资源,盘活低效用地,加大低效用地退出与再开发力度,重点推进无市场、应淘汰、已停产或供而未建的低效工业用地退出,适度向体育用地转化。统筹地上地下有序开放,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提高福州体育建设用地要素利用率。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园林中心、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推进体育消费数字化建设

充分利用“e福州”智慧城市公共服务平台,打造集5G互联网、5G赛事参与、场馆预定、线上支付、消费推广、运动分析、体质监测、健身指导、交流互动于一身的福州智慧体育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促进福州体育领域规划衔接、政策联动、项目共推,通过赛事联办、产业协同、资源共享、平台共建,拉动体育消费从线下向线上转移,全面实现福州市民体育健身消费的数字化、便利化。将传统的全民健身路径、公共球场等公益性体育设施进行数字化提升改造,充分利用智慧体育设施技术,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智慧体育公园,布设一批可供消费的智慧社区健身房、球类设施及体育用品售卖点,使市民健身消费更加便利化,体育消费场景更加多元化。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体育局、市园林中心、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鼓励和引导体育企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创新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积极发展数字体育、运动体感游戏、在线健身、线上培训等新业务,推动体育场馆智能化、信息化建设。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体育局、市工信局、市投促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打造福州特色,提振体育消费新增长

4.发挥“海丝核心区”驱动作用

统筹福州市“海丝核心区”体育产业,实行“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战略。深化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区域合作,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交流平台,加强国家间群众体育交流活动,鼓励沿线国家高校与福州高校互联互通,积极举办体育赛事、体育学术交流、体育研学等各类体育交流活动,形成更多可视化成果;吸引国际一流的赛事企业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区域总部,推进体育组织跨地区多元发展,打造“海丝”精品赛事IP,鼓励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引进国际重大赛事,打造带动腹地发展的海上体育产业合作战略支点。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外办、市投促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大力推进自主体育品牌国际化进程,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体育企业在外投资设厂,统筹海外布局,支持运动智能可穿戴设备、户外休闲运动装备、运动服饰、鞋帽等制造业“走出去”,依托新技术,开辟新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体育企业参加境内外知名专业展会,鼓励福州知名体育产品赴沿线国家和地区展览展示,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有实力的体育企业家到海上丝路沿线国家发展,实现产业转移升级。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推进体育竞赛表演业发展

强化国际品牌赛事、体育职业赛事、特色品牌赛事、自主品牌赛事、全民健身系列品牌赛事等赛事体系,优化马拉松、自行车、羽毛球、龙舟、围棋五大赛事顶层设计;着力将福州国际马拉松打造为国际田联标牌赛事,进一步提升环福州·永泰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现有大型体育赛事的品牌影响力,办好“吴清源杯”世界女子围棋赛事,打造一流围棋赛事品牌。探索成立福州足球、篮球等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积极参加国内职业体育联赛,激发福州体育消费联动效应。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举办国内外品牌赛事、社会资本投资创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竞赛表演品牌,各项体育赛事中融入体育美术、体育集邮、体育摄影等文化展览,提高观众互动性与体验感,延伸体育消费价值。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建立和完善电竞赛事体系,提升福州电竞体育影响力,积极承接1—2项重大电竞赛事落户福州。鼓励和支持福州大学城发挥高校资源优势和省会城市优势,探索举办省级、市级电竞体育联赛。着力打造“四个统一”,即电竞产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电竞企业和战队的创新性和发展性相统一、电竞赛事和人才的专业性和影响力相统一、电竞场馆的业态集聚和功能健全相统一。营造创新资源集聚、基础设施完善、营商环境良好的电竞产业生态圈。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福州大学城管委会

6.优化体育产业综合发展

充分发挥福州海峡奥体中心等全国体育服务综合体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重点推进东升地铁运动城、晋安湖全民健身中心等项目落地。鼓励和支持福清悦湖马术训练基地和国家现代五项合作关系,建设国家级现代五项训练基地。深入拓展独具福州特色的城市体育健身休闲综合体,逐步完善商业、餐饮、旅游、会议、娱乐、休闲、展览、体验等大型综合体功能,满足市民新时代健身休闲消费的时尚需求。充分发挥体育产业的综合效应和拉动作用,促进体育建筑、体育会展、体育广告和体育媒介等行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贸促会、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开拓夜色体育消费空间,鼓励主要商圈和特色商业街与体育消费紧密结合,深入挖掘大型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景区综合体等夜间体育消费新热点,支持健身服务企业、体育用品销售企业入驻,推动24小时健身房、夜间电竞活动的发展,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一批“夜健身”夜色经济示范地标。鼓励和支持企业推出系列健康消费活动,举办群众身边的“体育时尚消费节”“健康生活直播季”“体育时装周”“运动产品智能化展览”等。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7.促进榕台体育产业联动

积极策划举办海峡两岸体育产业博览会,推出吸引台资投资的体育产业项目,重点加强体育用品制造、运动康养、体育旅游等领域的深度对接和项目合作。加强两岸体育交流合作,积极因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形势,探索举办榕台线上体育交流活动。加强两岸沟通联系,定期互访,打造一批海峡系列的精品赛事,在办好“海青节”等体育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扩大海峡两岸门球邀请赛、两岸(福州)少年棒球邀请赛、海峡两岸全民健身交流展示活动等两岸民间体育交流活动规模,尝试在两地轮流举办榕台青年体育联赛。扩大海峡论坛品牌效应,深化两岸群众体育交流活动,促进榕台人员流动,提升榕台体育交流合作水平。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台港澳办、市贸促会、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融合多元业态,开创体育消费新局面

8.优化体教学研融合

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全面推开校园足球“满天星”项目,引进发展创新体育项目,引导每所中小学至少有一项特色运动项目。支持“星级俱乐部”与优秀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共建20支高水平运动队。着力保障中小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积极推进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助力健康福州建设。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充分利用现有体育研学资源优势,鼓励各地将体育基地、运动营地等纳入青少年研学基地,组织体育冬夏令营活动,打造体育培训平台和营地。鼓励民间资本建设户外运动特色的教育体育实践研学基地。利用国内网络教育龙头优势,开发青少年体育网络教育资源,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体育教育示范区。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与体育企业合作,加强健身休闲产业经营策划、运营管理、研发设计、技能操作等应用性专业人才培养。鼓励高等院校与健身休闲骨干企业合作建立健身休闲教育实践基地。鼓励在榕高校积极举办校际间的体育学术交流与研学活动,积极引导高校举办全国、省级大学生体育赛事,促进周边地区人员向福州流动,推动“聚集性”体育消费新增长。

责任单位:福州大学城管委会、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9.促进体旅文商融合

加快完善体育产业空间布局,重点建设绿色生态山林户外运动产业带、蓝色水上运动休闲产业带。开发精品体育旅游项目、线路和平台,主动融入琅岐国际生态旅游岛、闽江口、罗源湾以及长乐滨海大通道规划,打造国际帆船帆板、沙滩运动会等体育旅游大型赛事活动。创建永泰登山步道、鼓岭山径等中国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做强滨海运动休闲旅游,做精山水户外生态旅游,做大体育赛事旅游。围绕环南台岛、永泰青云山、鼓岭山径、闽侯五虎山、福清大姆山、长乐滨海新城等地,培育一批具备山海特色的系列赛事。创建环福州·永泰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中国体育旅游精品十大赛事,创办“上山下海”运动休闲品牌,作为大型赛事“一赛一嘉年华”的重点项目。将体育要素融入旅游节庆,推动旅游与体育融合,进一步深化旅游产业与体育产业间交叉渗透,形成体育旅游新热点,实现互利共赢。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推进生态休闲运动综合体建设,充分利用福州滨江向海、山水自然生态优势,重点打造闽清东桥国际山地运动小镇、永泰国际健康体育小镇等一批体育综合体。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推动体育和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促进“体育+”“+体育”文化,发展体育文化创意产业,举办体育主题文创展会、体育赛事周边设计大赛等主题活动,多渠道、多层次地参与体育消费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0. 引导“新、高、时”体育融合

引导社会资本大力发展马术运动,推动3—4个大型马术运动基地建设,培养高端消费人群,拓展青少年马术培训项目,举办大型国际马术赛事,打造一批主题鲜明的体育消费活动品牌。发展击剑等典型的都市型体育运动,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击剑运动产业体系。重点推进国际帆船帆板中心建设,打造帆船、游艇、海上运动嘉年华等系列活动,发展完整的游艇旅游服务产业链。推动三江口四季冰雪体育公园建设,培育滑冰、滑雪、冰球、冰壶等冰雪运动消费项目。鼓励发展室内高尔夫、小轮车、跑酷、轮滑、滑板、飞盘、定向越野等新兴健身休闲项目。扩展新型体育项目,制定体育节日,举办时尚体育节会,推出体育健身休闲网红路线与打卡项目,拉动时尚体育消费新增长。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1.深化体医康养融合

加快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指标体系,将相关指标纳入居民健康体检推荐范围,为不同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充分发挥“数字福州”技术优势,逐步开发应用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大数据,广泛开展国民运动风险评估,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及社会主体开展体质测定、运动医学和营养膳食等各类服务,助力“健康福州”建设。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支持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构建运动促进老年健康模式,推进健康老龄化建设。鼓励体育企业进社区,服务老年人医疗康养需求,将企业发展为具有“体育+康养”特色的新型企业。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适宜技术和服务,普及和推广太极拳和健身气功(如八段锦)等健身项目,促进传统体育运动与现代康复、康养技术的融合,推动“体医融合”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在社区落地生根。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2.加快体展融合发展

充分发挥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福州海峡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福州数字中国会展中心等大型场馆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体育展会。鼓励和支持体育企业自办体育类展会,组织各县(市)区参加国际体育博览会,开展体育产业领域对外交流,寻找合作空间。充分利用“5.18”海交会、“6.18”项目成果交易会等展会,推出体育产业项目。

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13.建立试点工作推进机制

推进成立福州市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推动福州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各县(市)区要把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有序推进。

责任单位:市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4.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体育产业。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体育企业提供贷款增信支持。积极对接国家、省有关产业资金,积极探索使用体彩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路径,助力体育产业蓬勃发展。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支持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等体育服务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鼓励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基金投资中小体育企业和初创体育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到资本市场上市,支持体育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5.完善体育消费数据统计体系

按照《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居民体育消费调查方案(试行)》,建立健全行业监测评价机制。开展我市体育消费前期基础数据采集,监测体育产业发展情况,对全市体育消费人次、消费支出、体育消费规模变化以及带动经济增长情况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每年开展福州市体育产业名录审核及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建立体育资源数据库。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福州调查队、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6.加强试点工作绩效评估

根据试点目标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绩效评估机制,强化过程监管、实时跟踪、逐年对比、及时改进。研究分析问题和不足,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力争成为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的标杆。

责任单位:市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7.夯实体育消费宣传保障

做好体育文化顶层设计工作,强化领导、科学规划、筹集经费,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全民科学健身理念,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宣传长效机制,弘扬健康新理念。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福州日报社、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注重发挥体育明星和运动达人的示范作用,激发大众健身休闲的积极性。加强对福州优秀传统体育项目发展历史沿革、项目礼仪、项目荣耀的挖掘和整理,梳理体育项目文化发展史,弘扬福州体育项目文化。鼓励体育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广泛开展竞赛,举办科普、体验、培训等活动。充分利用省市属媒体、《福州日报》《福州晚报》以及“福州体育”“e福州”等平台,开展体育消费公益宣传,引导大众重视健康,培育积极向上的体育消费观念。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福州日报社、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8.强化体育消费者权益保护

规范健身俱乐部收取的预付资金使用管理,减少和避免体育消费纠纷,不断增加体育消费者信心。提高体育消费者维权意识,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作用,切实维护体育消费者权益。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附件:1.福州市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福州市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任务清单(2020-2022)

附件1

福州市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扎实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市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相应职责。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尤猛军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 春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魏善庆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 昱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薛 博 市大数据委主任

程红梅 市投促局党组副书记、二级调研员

杨猛猛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吴晓杰 市外事办主任

吴建青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翁国平 市文旅局局长

张 涵 市体育局局长

陈劲松 市卫健委主任

唐 希 市教育局局长

邓达木 市台港澳办主任

施玉安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振松 市民政局局长

郭建国 市发改委主任

彭锦华 市统计局局长

黄秀坤 国家统计局福州调查队队长

林汉隽 市商务局局长

王国晓 市工信局局长

陈漠诚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宗胜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振奋 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培强 市税务局局长

杨 晓 市园林中心主任

林 坦 市城管委主任

林 健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潘 威 市贸促会会长

楼卫东 福州日报社社长

陈 航 福州广播电视台台长

陈志毅 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主任

黄建新 鼓楼区政府区长

陈 杰 台江区政府区长

梁 栋 仓山区政府区长

林 涛 晋安区政府区长

许用贵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马尾区

政府区长

蔡劲松 长乐区政府区长

张新怿 福清市政府市长

王建生 闽侯县政府县长

郑立敏 连江县政府县长

郑子记 闽清县政府县长

孙 利 罗源县政府县长

陈金友 永泰县政府县长

魏邦仲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市体育局张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担任相应职务的人员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研究解决我市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中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和督促落实,主要职责如下:

1.研究制定促进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政策,统筹推进体育消费试点工作发展,确保财政、金融、税费、用地、人才等政策落实,妥善解决涉及体育消费工作的各类政策性问题。

2.结合各自部门实际,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促进试点工作健康规范发展。

3.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宣传试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新突破,总结经验和做法,积极在全社会营造促进体育消费的良好氛围。

4.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联席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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