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1-2708-2021-0002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21-06-04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21〕53号
  • 发布日期:2021-06-09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榕政办〔2021〕53号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1-06-09 08:4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34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工作要求,迅速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办公室主管主抓、统筹协调作用,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细化职责分工,尤其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任务,要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同时,要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

         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扛起牵头抓总职责,主动协调责任单位同向发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于1030日前收集汇总所牵头工作任务开展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厅。

 三各级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和人员配备,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密切关注本地区、本系统推动工作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要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市大数据委要发挥职能作用,根据多元化政策解读、提升平台支撑能力等政务公开工作需要,于7月底前提出市政府门户网站优化提升方案,报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审定。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4日 

                                      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

通过市、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题,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历史规划(计划)。

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做好规划信息数据互联互通。

市政府网站设立规划专题,并以适当方式归集整理县级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规划。

市大数据委

(负责专题建设)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4.加强市场规则标准公开。

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密切跟踪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做好宣传。

市发改委
市商务局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

 

市发改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商务局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6.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一视同仁公正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市市场监管局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7.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

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市财政局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8.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

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

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9.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

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工作。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10.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

每日发布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发布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信息,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引导公众提高认识,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市卫健委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1.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

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

市卫健委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2.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疫苗科普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

充分发挥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宣传发布作用,大力开展健康科普、疫苗科普等,引导公众建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树立健康生活理念,保持疫情防控中形成的良好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

市卫健委

市大数据委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13.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及统筹抓好“五促一保一防一控”工作和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做好政策解读发布工作。

围绕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三个福州”主攻方向,加快建设“六个城”,打响五大国际品牌,实施“九大专项”行动,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4.做好市、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

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解读责任,落实解读机制,对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有效引导预期,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市政府办公厅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15.加强政策咨询服务。

畅通政策咨询渠道,用好“政企直通车”“12345热线”等平台,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

市大数据委

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6.创新解读形式。

善于运用在线访谈、图表、动画、音频、视频、H5等形式开展解读,加快形成各地区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7.积极采取新闻发布会形式做好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发布工作。

依法依规公开适合新闻发布的、重大的政务信息及政策解读等,包括重要战略规划、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要法规规章制度出台及执行情况,一个时期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

 

市直各有关单位

18.提升解读工作质量。

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避免简单精简或摘抄政策文件,增强解读针对性,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让群众能接受、广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19.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

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0.及时了解掌握政策执行效果。

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1.密切关注、及时回应重点舆情

重点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及时作出回应,主动释疑解惑、避免误解误传。

市委网信办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22.及时更新本机关网站行政法规文本。

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3.推进地方政府规章集中统一公开。

2021年底前,将福州市现行有效规章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市司法局

(负责市政府规章)

 

24.系统梳理本机关规范性文件。

梳理本机关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有效解决底数不清问题。

市司法局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25.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强化数字赋能,对照国办、省办政务公开要点要求,7月底前提出市政府网站栏目设置优化提升方案,10月底前完成提升工作,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加大“e福州”APP等政务新媒体推广应用,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

市大数据委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6.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

针对政务新媒体建设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切实落实《关于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

市大数据委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7.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专项检查。

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应完成规范化改造,统一名称和格式,实现法定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对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

市政府办公厅

市大数据委

(负责市直部门信息公开专栏改版)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8.办好政府公报。

完善省市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

市政府办公厅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29.及时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市级标准指引。

跟踪国务院、省直部门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出台和调整完善情况,发布(修订)对应市级标准指引。

 

市直各有关单位

30.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跟踪评估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情况,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对照标准指引及时调整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推进乡镇街道编制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照目录要求及时完整公开政务过程和结果信息。

 

各县(市)区政府

31.持续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

积极开展线下专区建设,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策查询、办事咨询等便民服务,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市级线下专区建设)

各县(市)区政府

四、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3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机制。

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完善政府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3.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

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增强答复的针对性。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4.依法落实信息处理费有关规定。

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

35.跟踪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

及时跟踪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避免同案不同判问题。

市司法局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36.跟踪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履行主管部门职责,督促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及时跟踪本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优化公共服务。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7.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跟踪落实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修订情况,依法依规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市政府办公厅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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