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0-01-30 15:39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将在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供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处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6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11859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办公厅的指导帮助下,市政府办公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聚焦重点领域、规范信息管理、强化平台建设、完善制度体系,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印发《福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及任务分解表、《关于征集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专题栏目规划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公开工作重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要求等,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邀请福州日报、福州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为民办实事工作、“一企一议”协调机制等信息,积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政务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开。

  二是深入开展政策解读。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政策解读专栏,运用文字解读、图片解读、视频解读方式,立体式解读教育卫生、人才就业、数字经济、两岸发展、“放管服”改革等政策。2019年,共发布政策解读资料412篇,其中,文字解读339篇、图片解读56篇、视频解读17篇。同时,通过“e福州”微信公众号即时发布、转载城市建设、展览活动、气象信息、招生招聘等政策信息,第一时间公开相关政策措施,多举措稳定社会预期。

  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其中,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28件,省政协委员提案37件,主要涉及民生实事和城市建设内容,办结率为100%;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均批转相关单位办理。继续在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活动,安排市直有关部门领导解答关于营造创新创业创造环境、两岸融合发展、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等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公众关心的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社保等热点问题,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2019年,共发布在线访谈87期,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增进政府和公众的互动交流。整合精选推荐、“12345”热线、福州头条栏目,在“e福州”APP增设互动栏目,及时推送榕城要闻、政务动态、民生公告、营商环境等信息,进一步拓宽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

  四是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2019年正值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切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工作,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在重要节点开展了关于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工作的检查活动。据统计,开展环境保护检查12场、公共卫生专项检查2场、安全生产检查26场,食品药品和产品质量检查9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答复模板,进一步规范了市直、区县各单位依申请公开答复方式。受理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7宗,其中,网上申请115宗、信函申请119宗、传真申请0宗、当面申请3宗,主要涉及土地征用与补偿、拆迁许可和补偿安置、城市规划和建设、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等。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9件,属于内部事务信息24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52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8件,其他处理18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制定印发《福州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福州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福州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加快“数字福州”建设,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规范和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开发。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持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水平。推动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目前全市53家市直单位网站和所有12个县(市)区政府网站均依托市政府网站建设子网站。推进IPv6升级,当前市级网站已经支持并开通IPv6访问,各县(市)区网站域名正抓紧开展备案,近期全部网站将开通IPv6访问。健全网站安全防护体系,严格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定期开展监测和检查,圆满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市“两会”等重大活动的保障任务。

  二是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制定印发《关于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进一步建设好、管理好、运用好全市政务新媒体提供政策保障。依托“@福州发布”政务微博,整合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68家行政机关、公用企事业单位微博,打造福州市政务微博矩阵。充分发挥“e福州”微信公众号作用,整合汇集各单位打造的新媒体,实现统一窗口、统一发布,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建设,发挥集群效应。通过“e福州”APP,整合汇集全市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资源,为市民提供了包括政务、交通、教育、医疗、惠企等应用服务60项。

  三是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着力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政府公报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格式一致,做到同步发布,甚至优先发布。在政府门户网站重新设置公报专栏,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同时,继续推进历史政府公报数据库管理,实现2008年以来刊登的内容入库管理。2019年,《福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发布政府信息159件。其中,市政府及办公厅文件66件,人事任免信息93件。

  四是定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26家新闻发布工作试点单位征集新闻发布议题,汇总形成2019年福州市重大主题和重大活动新闻发布计划,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予以公布,定期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2019年,共召开福州地铁2号线空载试运行、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第七届海峡青年节、第六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福州市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等重大主题和重大活动新闻发布会47场。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按照《条例》要求,在本轮机构改革中,市政府办公厅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做法,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处,主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由市大数据服务中心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职责,内设政府信息公开办、信息资源部、微博群管理部。

  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全面建成“福州市政务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实时监测全市各公开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实现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从人工定期考核向系统实时考核转变,不断提高考核效率和精确度。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定期通报。同时,积极开展社会评议,每年度委托第三方开展测评,加强社会监督。

  三是定期开展培训。加强政府工作人员培训,准备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尤其是针对新《条例》施行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公开质量。组织开展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培训,提高各级各部门领导重视程度和经办人员业务水平。2019年,共组织培训13场,累计参加人员530余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3

  3

  3

  规范性文件

  26

  26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个

  5148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9

  6

  0

  0

  0

  2

  2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5

  2

  0

  0

  0

  1

  2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2

  1

  0

  0

  0

  1

  2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2

  3

  0

  0

  0

  0

  15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8

  0

  0

  0

  0

  0

  8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8

  0

  0

  0

  0

  0

  18

  (七)总计

  226

  6

  0

  0

  0

  2

  2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0

1

1

7

0

0

1

2

3

3

0

0

1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人员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策解读与回应交流需要更加便民、“接地气”;四是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为此,2020年,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处相对应的职责,加大人力、物力保障。根据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办公厅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各处室工作任务、责任人等,提高办公厅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

  (二)进一步落实上级精神。尤其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拓展公开领域、有序推进平台建设,着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

  (三)进一步优化公开渠道。继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公开渠道,让公众在原有渠道上更便利地获得信息。整合全市“e福州”APP、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指导监督。继续加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积极借鉴先进地区政务公开工作典型经验,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分值权重,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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