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执业注册(变更)办理的条件和材料是什么?
一、办理条件:
(一)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变更执业范围、执业地点和主要执业机构等注册事项的,可以办理
(二)满足以下条件:1、依法取得医师资格;2、拟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满二年;5、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满二年;6、不属于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情况的;7、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合格的;8、无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情况的;9、无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情况的。
(三)医师承担经主要执业机构批准的卫生支援、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政府交办事项等任务和参加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以及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医疗机构内执业等,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二、申请材料:
1.授权委托书
备注: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 要求:原件;份数:原件份数1份
2.《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备注:1份,注册、注册变更时提供。填表规范、不留空、字迹清晰、印鉴齐全。 要求:原件;份数:原件份数1份
3.医师执业注册承诺书
备注:1份,注册、注册变更时提供。并加盖公章。 要求:原件;份数:原件份数1份
4.《医师执业证书》
备注:1份,注册变更、注销注册时提供,原件。该材料已列入“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但由于审批需要在证件上变更,故申请人仍需提交原件。 该证照已列入2019年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申请人可不再提交纸质证照(无法调用到电子证照的除外) 要求:原件;份数:原件份数1份
5.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文件
要求:复印件;份数:复印件份数1份
6.身份证
备注:1份,均需提供。提供原件核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该证照已列入2019年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申请人可不再提交纸质证照(无法调用到电子证照的除外) 要求:原件;份数:原件份数0份
7.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备注:1份,A4。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该证照已列入2019年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申请人可不再提交纸质证照(无法调用到电子证照的除外) 要求:原件或复印件;份数:原件份数1份,复印件份数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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