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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对不良养犬记录人士不予养犬登记?

按照规定,对于有不良养犬记录的人,即有遗弃犬只、被没收犬只或者三年内因养犬违法行为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城市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养犬登记,防止不适格的人士饲养犬只,以减少对犬只的伤害及对社会生活的不良影响。

所属单位:城市管理委员会 所属分类:城市管理 时间:2024-12-30 16:5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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