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商品房物业服务收费是否有收费标准?
根据《福州市物价局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福州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指导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榕价房〔2013〕8号),福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等的通知(榕价房〔2009〕3号已废止。《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转发省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榕发改服价〔2019〕24号)文件将榕价房〔2013〕8号文件予以废止。
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和《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目前我市商品房物业服务收费放开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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