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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如何办理?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行分级管理。工信部门负责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能源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发改部门负责除工业企业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能源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其中,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项目,由省级相关部门负责审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至10000吨标准煤以下的项目,由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审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下的项目,由县级相关部门负责审查。

  申请人根据项目所属行业以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确定对应的审查机关,可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fujian.gov.cn/)查询办事指南、在线申报。 

所属单位:福州市工信局 所属分类:节能环保 时间:2024-11-07 09:05 浏览量:1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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