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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经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无偿收回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不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2)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

所属单位:土地发展中心 所属分类:地块管护 时间:2024-11-29 10:32 浏览量: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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