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如何管理?
(一)异地就医流程: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
(二)备案渠道: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闽政通和e福州“医保服务”专区等,及所属管理部传真、电话、服务窗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基层服务点申报办理。
(三)异地就医类型
1. 省内:
2. 省外:
(1)跨省异地长期居住(长期有效):
(2)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有效期为六个月,即申即享)
省外异地转诊:
跨省临时外出人员就医备案:
除了急诊和抢救外,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未事先备案,自费结算后申请医保手工(零星)报销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在非医保定点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参保人员跨省就医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可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四)有关规定
1、选择在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备案登记后即时刷卡结算的,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参保地报销政策;未即时刷卡需要手工结算的按我市基本医保政策手工报销。选择在非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其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我市基本医保政策进行手工报销。
2、由于参保地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不同,不同结算方式,会造成医保待遇的差异,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医保结算。
3、参保人员外出异地就医发生的无第三方责任、非工伤情况外伤费用,在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后,可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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