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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访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2023年)_往期回顾_在线访谈_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专访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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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人民政府在线访谈

    2023年3月24日,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林群慧做客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高端访谈。本期访谈主题:情系民生 助力安居。嘉宾将围绕政策惠民保障安居、服务便民推动发展等方面的热点问题进行沟通交流。欢迎各位网友,通过网址www.fuzhou.gov.cn收听收看。

    • 时间: 2023-03-24 10:00:00
    • 嘉宾: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 林群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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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02:01)

      网民朋友,大家好!您现在收看的是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我是主持人乔婕。我们的网址是www.fuzhou.gov.cn。欢迎您在观看我们节目播出的过程中和我们进行在线交流。
      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是由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福州市大数据委承办的网站,定位于“宣传福州、服务公众”是宣传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窗口,全方位展示省会城市形象,推动网上政务公开与公共行政服务水平,进一步拓宽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民的沟通渠道。
      今天我们演播间特别请来了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林群慧,欢迎您!我们将围绕“情系民生 助力安居”这一主题,和广大网友在线互动交流。首先,请林主任和我们的网民朋友打个招呼。

    [(林主任)](02:03)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我是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林群慧。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福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近年来,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始终不忘圆梦安居初心,牢记保障民生使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新提升,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积极贡献。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进行互动交流,分享住房公积金惠民发展成果,欢迎共同参与。

    [主持人](02:05)

      我们都知道住房公积金是每个人息息相关的利益,福州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在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以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也是发挥了很显著的作用,林主任能否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去年我们中心所取得的工作成效?

    [(林主任)](02:06)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推动技术、业务和数据深度融合,全面提升跨地域、跨系统、跨业务的管理服务水平,2022年度完成铁路、能源分中心机构整合,努力朝着制度、决策、管理和核算“四个统一”的目标迈进。截止2022年底,新开户单位6686 家,新开户职工12.93万人。实缴单位32700家,实缴职工81.82万人,缴存住房公积金136.93亿元,历年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1037.88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大关;提取住房公积金95.85亿元,同比增长10.91%。其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4.17亿元,同比增长50.24%,助力“租购并举”住房制度落地见效;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472笔,放款金额51.82亿元;实现增值收益5.6亿元,同比增长14.86 %,计提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26亿元,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主持人](02:08)

      可以说福州的住房公积金取得的工作成效是挺了不起的!随着居住条件的日益改善,人民群众是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林主任能否给大家来介绍一下我们中心去年以来出台了哪些和我们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惠企利民政策?

    [(林主任)](02:10)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的服务理念,用心用情用力回应人民群众期待,适时调整和出台各项惠民政策,主要有:
      一是减轻职工的购房压力。推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2022年4月政策实施以来,累计提取首付款957笔,提取住房公积金1.35亿元。
      二是加大职工租房保障力度。六城区租房提取额度从1000元提高至1200元,六县(市)提取额度从800元提高至1000元,提取金额不再受每月缴存金额的限制。申请过租房提取的职工,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随时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两次提取无须间隔满12个月。2022年8月政策实施以来,已有28629名职工享受提高租金提取额度福利,提取住房公积金1.89亿元。
      三是纾解二孩及以上家庭的后顾之忧。在福建省率先推出支持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额度在测算时另加10万元,且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双职工100万元、单职工70万元。2022年6月政策实施以来,已陆续为886个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商业贷款组合部分)6.2632亿元。
      四是助力企业和职工共渡时艰。一方面,简化办事流程,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直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另一方面,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申请不作贷款逾期处理,减轻职工生活负担。在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累计申请缓缴企业33家,职工2239人,累计缓缴金额858.07万元。
      五是服务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按照市政府关于“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积极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细化了具体实施细则,确保中心负责兑现的人才购房贷款贴息政策落实落细,当前该业务已进入最后的系统业务项目测试阶段,欢迎保障对象前来申请人才贴息贷款业务。

    [主持人](02:13)

      可以说这一年来我们住房公积金中心是全方位满足了缴存企业和职工的期待,从方方面面更加的合理、更加的贴心了,也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和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都知道住房公积金中心不断推动跨区域融合发展,推出“掌上办”“线上办”“不见面办”服务,这让我们老百姓办事更加的方便,也更加满足于群众的办事需求,不知道近来中心又有哪些更加便利的创新举措呢?

    [(林主任)](02:14)

      为打通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中心坚持数字赋能,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效能提升,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
      一是打造福州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协同联盟”。2022年,中心与莆田、南平、宁德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签订《福州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协同联盟”战略协议》,并正式推出第一批36项都市圈通办的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实现都市圈内“进一中心、办五地事”,累计服务3772家单位,为5.2万余人次办理个人账户设立、转移等业务,提取涉及金额约622万元。今年年初,中心又牵头签署了《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福州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协同联盟”标准化事项协议》,推出11项标准化服务事项,以后缴存职工在5家中心可实现“一套标准、一次提交、一次办成”。
      二是率先推出“省内跨中心委托还贷”业务。中心联合省直、莆田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展该业务,有效解决了贷款职工家庭成员因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分属不同住房公积金中心,无法办理委托还贷业务的难题。
      三是率先实现46个事项“全市通办”。中心围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打破各县(市)区区域限制,实现“单位缴存登记”“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部分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等46个事项在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通办,有效满足群众就近办事需求。
      四是积极推动贷款“一件事”服务事项落地。针对贷款受理和抵押登记事宜需在不同窗口之间流转,耗时较长的问题,中心以“互联网+公积金”建设为抓手,加强各有关部门之间的联动,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并联代收抵押登记的申请材料,并通过“系统直连”直接上传材料至不动产登记系统,大幅缩短了贷款审批时限,获得群众好评点赞。

    [主持人](02:17)

      我们都知道有一项住房公积金业务一直牵动着广大网友的心,就是中心恢复“商转公”业务,有不少的网友也跟我们留言了,想知道这么好的一项业务此前为什么停办?以后是否还会停办?恢复后的“商转公”业务有没有什么新的亮点值得我们期待呢?

    [(林主任)](02:19)

      非常感谢大家关注“商转公”业务。2016年,受福州房地产市场影响,中心个贷使用率突破100%,为保障资金安全,暂停办理该业务。
      近几年,中心个贷使用率虽有所降低,但暂时仍然维持高位运行。去年7月,个贷使用率首次降至90%以下,因此中心就立即研究重启该项业务,并于9月15日正式恢复“商转公”业务。
      恢复“商转公”业务有两个新亮点:一是在原有“以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的基础上,新增“以办理住房变更抵押登记”的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有效解决了职工自筹资金进行还款的难处;二是改变原有模式,从商业贷款仅可转为纯公积金贷款,变更为可转为公积金组合贷款,让更多职工享受到公积金政策的红利。自业务开展以来,共发放“商转公”贷款2082笔,发放贷款金额约12亿元,为贷款职工节省购房贷款利息支出约1.2亿元。
      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当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达到90%以上时,可采取暂停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待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降至90%以下后,可以根据情况恢复。”,今后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业务是否会暂停办理,中心将综合考虑个贷使用率、资金使用状况等因素,具体详情请大家关注中心官网发布的公告。

    [(网友“小陈”)](02:21)

      好的,非常感谢,我们继续来看一下,现在有很多网友在线进行提问,有很多他们关心的问题请您来给我们解答一下。“商转公”业务的恢复不仅仅是一次单纯的恢复,刚才听您说更是一个对服务的优化升级。平台上有很多网友留言,我们来看一下第一个问题。小陈他想了解一下,他和爱人购买了一套晋安区的新建商品房,二人的公积金账户共有余额30万左右,现在已经预付了一部分购房首付款,但还有29万首付款尚未缴清,请问能否申请提取这部分金额用于购买支付首付款?

    [(林主任)](02:22)

      根据您的描述,只要您购买的楼盘在中心备案,且开发商签署了《承诺书》,您和您爱人就可以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差额。到时候,请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已交房款的购房发票或凭证到我中心窗口办理,夫妻双方须面签《授权委托书》。业务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将直接转入开发企业指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温馨提醒您和您爱人要在资金划转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办理该业务的管理部窗口提交首付款发票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网友“小林”)](02:24)

      好,我们来看下一个问题。据了解,我们中心推出了“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公积金贷款本金”业务,职工可以将公积金余额直接用于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或者结清本金,有网友小林提问,如果他们夫妻二人已经办理了委托还贷业务,公积金账户还是有一定的余额,还可不可以再申请“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公积金贷款本金”业务?如果说这项委托还贷业务这样子来处理的话,有没有一些会被影响的地方?

    [(林主任)](02:26)

      这是可以的。只要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均在我中心,那么夫妻双方是可以同时受理“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公积金贷款本金”业务。该业务成功受理后,不影响您夫妻双方受理委托还贷业务。

    [主持人](02:28)

      好的,这样我也理解了这个问题。那么在林主任介绍的过程当中,我们同时可以看到还有很多的朋友在关注着我们的节目,也希望能够在我们节目当中得到更多的答案。但是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节目内容到这里就已经很快要接近尾声了,有一些还没有来得及回答的问题,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也会在节目之后通过电话或者是文字的方式给您进行一一答复。
      好的,那今天节目到这里就要跟您说再见了,节目最后我们再请林主任来谈一谈今天做客我们节目的感受。

    [(林主任)](02:31)

      感谢主持人,感谢各位网友。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的关键一年。中心将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守好资金安全底线,努力增进民生福祉,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惠及更广泛就业群体。欢迎大家留言,对住房公积金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留言方式是(0591-12329),希望大家能一如既往支持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

    [主持人](02:33)

      好的,感谢林主任做客我们的演播间,也感谢各位市民、网民朋友们,希望大家可以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福州公积金事业发展工作,也感谢你们为我们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和建议。今天的高端访谈就到这里,再一次感谢林主任,感谢大家,希望您继续关注我们的高端访谈节目。我们的网址是www.fuzhou.gov.cn,下期节目我们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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