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17-09-30 16:41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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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驻京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驻京联络处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授权和委托,代表福州市向中央和国家机关请示汇报或联系工作,并加强与北京市党政机关的联系。

  (二)加强与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办、局的联系,为我市争取重大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并做好跟踪、反馈、协调、落实和服务等工作。

  (三)协调处理我市在京非正常上访人员的相关工作,处置突发事件,配合北京市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采集重要的政务、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信息,及时准确并有针对性地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五)负责联络各界人士(包括港、澳、台同胞和国外侨胞),联络在京各方面领导,联系闽籍和曾在闽工作过的老领导、老同志及“两院”院士、专家、学者等,宣传介绍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提高福州知名度。

  (六)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为促进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加强与外国企业驻京机构、在京企业以及在京研究院所、高校的联系,配合相关部门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科研成果以及资金、人才,为在京央属重点企业、省外客商及外商到我市投资办企业做好牵线搭桥工作。加强对北京福州企业商会的协调、指导工作,推进“回归工程”。

  (七)负责我市在北京的重大经济活动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接受市内有关单位的委托,协调处理、解决在京的有关事务核问题;为福州市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在京活动提供相关服务。

  (八)负责我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北京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为市直各单部位人员到北京进行公务活动等提供便利;为我市来京经商、务工、遇难人员提供帮助。

  (九)负责协调流入地党组织做好我市在京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交办事项;完成北京市政府指派的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要包括5个机关行政处室(含机关党支部)及一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财政预算拨款

20

16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市驻京联络处部门主要任务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自觉践行“五个坚持”重要要求,牢牢把握驻京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完成了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招商对接5个项目,其中1个项目已经签约,其余4个项目正在进一步沟通对接中;刊发《京榕快讯》21期;妥善处置我市群众来京非正常上访268人次,同比下降11.8%;承担公务接待501批,保障省、市、县各级领导3809人;北京福州宾馆全年总营业额802.67万元,基本上实现收支平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攻坚克难,落实好驻京招商引资的服务功能

  持续跟踪重点项目落户福州,认真落实《福州市“抓招商、促发展”专项行动方案》,主动对接京东方信息医学产业园项目、浪潮集团东南运营总部项目、网库集团闽茶互联网交易中心项目、中船工业集团LNG石化码头项目、三乐建材项目等五个项目。其中,浪潮集团项目已经顺利签约,其余4个项目正在进一步沟通对接中。协助组织在京大型招商活动,“福州新区建设发展座谈会”和“福州投资环境(北京)推介会”先后于1月20日和11月8日在京举行。积极拓展在京外商资源,通过拜访德国联邦外贸和投资署、美中贸易委员会和中美商会、欧盟商会等外国驻华贸易机构及外国在京商会,积极拓展与外商的联系,推介福州。

  (二)不断挖掘,把握好驻京信息搜集的参谋助手功能

  11月7日将原有《北京信息专报》改版为《京榕快讯》,在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直接呈报国家部委正在研究的事项和政策、央企的动向、招商项目类信息和一些可供我市借鉴的各地新举措、新做法。改版后,共编发21期,其中多期得到市领导的批示,所提供的信息为市直部门和县区所用,生成了项目或成为向部委争取对福州支持的线索。

  (三)全力以赴,坚持好驻京维护稳定的基础功能

  有效落实驻京疏导劝返工作机制,遇有接访任务,做到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到达马家楼、久敬庄接济中心开展劝返工作,确保实现每日清零的工作目标。自10月以来,我市在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当日接离率达100%。同时,继续加强与北京市公安机关的联系,邀请了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领导等来办座谈,传授规范劝访接访流程和工作技巧。注重加强与天安门公安分局、府右街派出所等单位的联系,及时汇报我市群众来京动态,取得支持,利用平时积累的良好工作资源和力量有效平稳化解了多起我市群众在京群体访事件。全年妥善处置我市非正常上访268人次,同比下降11.8%;在京外围劝返587人次,同比上升27.3%。

  (四)适应形势,拓展好驻京联络的桥梁纽带功能

  作为市政府在京的“窗口”和“桥梁”,始终与榕籍、闽籍和在闽工作过的老领导、老专家保持密切联系,适时前往看望、慰问老领导,邀请老领导参加联络处举办的各类交流活动,及时向老领导、老专家汇报、介绍福州的变化发展。另一方面,始终同在京闽籍、榕籍商会组织密切沟通,积极引导会员企业回归投资兴业,为福州经济建设做贡献。继续积极同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福建省驻京办以及省内外各兄弟驻京机构等部门联系,掌握最新资讯动态和公共服务渠道,为在京乡亲求学、就业、经商及乡亲在京求医等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坚持与榕籍、闽籍在京乡亲保持密切联系,先后帮助、指导各县(市)在京乡亲联谊会和商会开展工作,关注福州市在京企业商会和会员企业的发展情况。

  (五)规范操作,发挥好驻京服务保障的基本功能

  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率队赴京拜访国家部委和中央企业的服务保障任务。顺利完成联络处公务用车改革,完成了2辆公务车辆的更新。加强对车队的管理,牢固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全年共安全行车124150公里。

  (六)一线考察,落实好队伍建设的内部管理功能

  按照市委要求,认真开展“一线考察干部”工作,以忠诚有为担当为要求,进一步加强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把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党组共组织12次集中学习。通过会议、谈话等形式向机关全体干部传达市委、市政府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通知精神,并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具体要求。以坚决一点、快一点的态度,建立健全一线考察干部机制,坚决按照市委提出的对关键时刻敢于挺身而出、迎难而上、做出实绩的干部予以重用,对不作为干部“一票否决”。通过努力,充分激发联络处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工作潜能得到进一步发掘,机关精神面貌得到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得到进一步优化。

  (七)突出特色,经营好下属宾馆

  北京福州宾馆积极调整,不断尝试适应新形势,为在京服务、交流,提供有力保障。对宾馆的地毯和部分家具进行更新。完善用人机制和队伍建设,引入新的厨师团队,提高了闽菜烹饪的整体水平。宾馆全年总营业额802.67万元,基本上实现收支平衡。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市驻京联络处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 140.71 万元,本年收入 917.52 万元,本年支出 793.74 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结余分配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264.49 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 917.52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104.03万元,增长 13 %,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 858.9 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 0 万元。

  2. 事业收入  0  万元。

  3. 经营收入  0  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 其他收入  58.62  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 793.74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72.09万元,增长 10 %,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  419.53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389.6 万元,公用支出 29.93 万元。

  2. 项目支出 374.21 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4. 经营支出 0 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  752.83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63.18 万元,增长 9.1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2010301行政运行334.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 66.55 万元,增长 24 %。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后,医社保缴费、单位考核性奖励等增加。

  (二)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9.07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 10.58 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维修费及回榕协调事务交通费等增加。

  (三)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3.79 万元,2015年未发生。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96万元, 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5.3 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2016退休人员费用都转由社保承担。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7万元,2015年未列此科目。

  2210201住房公积金23.1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 1.98 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210202提租补贴7.2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 0.25 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210203购房补贴3.1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6.94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为核算口径变动。

  2299901其他支出14.2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0.39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核算口径变动。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20.2万元,同比增长42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增长)0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 0 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8.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9 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 10 %,主要是: 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有所下降。

  (三)公务接待费92.12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县各级领导,榕籍、闽籍、在闽工作过的老领导、老专家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 501 批、接待总人数3809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73%,主要是:福州市在京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公务活动增多、省市领导来京活动频繁、汽车租赁费上涨等。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3万元,比2015年增长56%,主要是:新增人员、社保缴费提高、单位考核项奖励增多等。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6年没有开展绩效自评的主要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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