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关于批复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应急救援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应急救援中心:
2017年市安监局部门决算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由市财政局予以批复。根据批复要求,局机关现将下属各单位2017年决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执法支队年初结转结余8.72万元,本年收入330.5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84万元,本年支出326.23万元,结余分配/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6.87万元。
2017年应急救援中心年初结转结余5.40万元,本年收入145.8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万元,本年支出135.91万元,结余分配/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5.35万元。
(一)执法支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8.72万元,本年收入330.52万元,本年支出322.37万元,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6.87万元。
应急救援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5.40万元,本年收入145.83万元,本年支出135.88万元,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5.35万元。
(二)2017年执法支队和应急救援中心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2017年执法支队基本支出326.23万元,项目支出/万元,上缴上级支出/万元,经营支出/万元,补助下级支出/万元。
2017年应急救援中心基本支出129.21万元,项目支出6.7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万元,经营支出/万元,补助下级支出/万元。
三、2017年执法支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2.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0.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59万元;基本建设支出/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2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万元;债务利息支出/ 万元;其他支出/万元。
2017年应急救援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9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万元;债务利息支出/万元;其他支出/万元。
四、2017年执法支队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2.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0.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59万元;基本建设支出/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2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万元;债务利息支出/万元;其他支出/万元。
2017年应急救援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9.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9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万元;债务利息支出/ 万元;其他支出/万元。
五、2017 年执法支队“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4万元;公务接待费 0.08万元。
2017年应急救援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9万元;公务接待费/万元。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决算组织执行。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