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促进航运业奖励办法》(榕政综〔2017〕126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市水管处初审,我委对2018年度福州市促进航运业奖励申报数据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报、审核情况
我市共有6家企业符合福州市促进航运业发展奖励办法申报条件。具体如下:
(一)运力规模奖励
1、福州融海航运有限公司,拟申请奖励资金15万元。
2、福建福海海运有限公司,拟申请奖励资金15万元。
3、福州快航轮船有限公司,拟申请奖励资金15万元。
4、福州华明船务有限公司,拟申请奖励资金50万元。
(二)新增船舶运力奖励
1、福州华明船务有限公司,拟申请奖励资金32.3895万元。
2、福建沃德航运有限公司,拟申请奖励资金49.9135万元。
二、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10日
联系电话:87988680
来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552号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运输处收(邮编350002)
附件1:新增船舶运力奖励汇总表
附件2:运力规模奖励明细表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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