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新农村幸福家园示范村(创建村)剩余奖补资金的公示

日期:2019-08-09 10:21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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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建设(2015-2020)年行动计划》(榕委办发[2015]12号)、《关于印发<福州市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农[2015]407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通知单》(GZ2016NY00033号)等文件精神,5月28日经我局局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下达2016年、2017年幸福家园市级示范村剩余奖补资金公示如下:

一、关于下达市级示范村剩余奖补资金

(一)2016年市级示范村申请剩余奖补资金

1.白沙镇井下村下达市级剩余奖补资金8万元。

2.连江县琯头镇山兜村下达市级剩余奖补资金150万元。

3.连江县小沧乡利洋村下达市级剩余奖补资金150万元。

(二)2017年市级示范村申请剩余奖补资金

1.福清市江镜镇岸兜村下达市级剩余奖补资金49万元。

2.连江县浦口镇中麻村下达市级剩余奖补资金60万元。

3.罗源县霍口乡大王里村下达市级剩余奖补资金60万元。

4.闽清县梅溪镇樟洋村下达市级剩余奖补资金60万元。

5.永泰县富泉乡力星村下达市级剩余奖补资金60万元。

6.长乐区猴屿乡象屿村下达市级剩余奖补资金23万元。

7.晋安区宦溪镇板桥村下达市级剩余奖补资金60万元。

二、关于下达县级示范村(创建村)剩余奖补资金

(一)2016年县级示范村(创建村)申请剩余奖补资金

1.闽侯县20个县级示范村(创建村)下达剩余奖补资金266万元。

2.罗源县6个县级示范村(创建村)下达剩余奖补资金87万元。

3.永泰县1个县级创建村下达剩余奖补资金5万元。

4.晋安区7个区级示范村(创建村)下达剩余奖补资金68万元。

(二)2017年县级示范村(创建村)申请剩余奖补资金

1.福清市95个县级示范村(创建村)下达剩余奖补资金1015万元。

2.闽侯县7个县级示范村(创建村)下达剩余奖补资金54万元。

3.连江县54个县级示范村(创建村)下达剩余奖补资金560万元。

4.罗源县27个县级示范村(创建村)下达剩余奖补资金330万元。

5.闽清县48个县级示范村(创建村)下达剩余奖补资金468万元。

6.永泰县40个县级示范村(创建村)下达剩余奖补资金386万元。

7.晋安区6个区级示范村(创建村)下达剩余奖补资金70万元。

8.长乐区35个区级示范村(创建村)下达剩余奖补资金357万元。

9.马尾区6个区级示范村(创建村)下达剩余奖补资金60万元。

10.江洋农场江洋村、彭湖村等2个区级示范村(创建村)下达剩余奖补资金7.89万元。

公示时间:2019年8月9月-2019年8月16日

监督电话:驻福州市农业局纪检组:83348409

        福州市发展规划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83335071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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