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新春文化旅游月“特惠游闽江”活动补助申报材料专项审计工作的询价公告

日期:2022-03-21 16:33 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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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公开、公平、公正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接2022年新春文化旅游月“特惠游闽江”活动补助申报材料专项审计工作,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询价方式选择审计单位。现公开招标询价,欢迎国内潜在的投标人针对招标内容前来报价。

  一、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依据《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2年新春文化旅游月“特惠游闽江”活动补助申报办法〉的通知》(榕文旅综〔2022〕6号),委托审计2022年新春文化旅游月“特惠游闽江”活动补助申报材料,共1份。

  1.活动时间

  2022年1月20日-2月20日

  2.补助标准

  对参与“特惠游闽江”活动并提供优惠船票的“闽江游”运营企业,按照每人次30元标准予以补助,累计补助不超过1万人次。

  (二)审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4月30日。

  (三)审计事项

  审计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报告(包括申请单位概况、进展情况及申报数额等);

  (2)2022年新春文化旅游月“特惠游闽江”活动补助游客信息汇总表、人数证明;

  (3)承诺书;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材料;

  (6)信用查询记录。

  二、询价要求

  1.投标人报价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报价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

  2.参与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近三年无不良经营记录,有资金审计工作经历;

  3.报价单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并按要求提供报价,同时要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陈述,将取消其报价资格;

  4.报价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如发现有此行为的,将取消其报价资格;

  5.报价单位须配置2名以上审计工作人员,负责专门开展申报材料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须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投标代表的法定授权书(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和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2.会计师事务所简介(包含但不限于设立时间、从业资格、服务范围、资产规模、员工人数资质构成、是否有资金审计工作经历等内容)。

  3.开展审计的人员配置(包括人员名单、职务、资质或职称等证明文件、联系电话等)。

  4.报价文件真实性承诺,对本专项审计质量、保密措施的承诺。

  5.报价函。

  四、确定成交原则

  采取报价孰低原则。在满足需求条件下,按报价孰低确定成交单位;相同报价的按满足条件更优确定。

  五、报价文件的受理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会计师事务所于2022年3月25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报送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处室:资源开发处;联系人:陈星;电话:22030573)。

  六、其他要求

  报价单位须达到3家(含)以上,否则本次询价活动终止,另行启动询价活动。中标单位于中标之日起5日内与我局签订合同。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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