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防震减灾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03-2500-2011-0001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地震局
  • 成文日期:2011-05-05
  • 标    题: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福建省“十一五”防震减灾二期工程项目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及报告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震〔2011〕12号
  • 发布日期:2011-05-05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福建省“十一五”防震减灾二期工程项目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及报告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榕震〔2011〕12号
来源:福州市地震局 时间:2011-05-05 00:00

各县(市)地震办

   现将省地震局《关于做好福建省“十一五”防震减灾二期工程项目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及报告备案工作的通知》(闽震 [2011]2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地震监测设施报告备案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福建省“十一五”防震减灾二期工程项目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及报告备案工作的通知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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