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防震减灾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03-2500-2009-0003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地震局
  • 成文日期:2009-03-18
  • 标    题: 关于转发省地震局《转发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防震减灾工作法定职能分解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震〔2009〕10号
  • 发布日期:2009-03-18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转发省地震局《转发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防震减灾工作法定职能分解的通知》的通知
榕震〔2009〕10号
来源:福州市地震局 时间:2009-03-18 00:00

各县(市)地震办: 
   为了推进法定职能的履行,加强地震系统执法能力建设,现将省地震局《转发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防震减灾工作法定职能分解的通知》(闽震 [2009]5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全面推进法定职能的履行。

                      

           

                                                                200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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