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403-2500-2009-0004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地震局
- 成文日期:2009-08-07
- 标 题: 关于举办第四届福州市 中学生地震科普夏令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震〔2009〕38号
- 发布日期:2009-08-07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地震办:
为了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宣传,普及地震科学知识,提高全社
会防震减灾意识,特别是培养青少年从小热爱大自然、热爱地震科学的兴趣。福州市地震局、地震学会将联合举办第四届中学生地震科普夏令营(以下简称“夏令营”),由福清市地震办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日期:
2009 年 8 月 18-20 日(星期二~星期四)
二、活动地点:
福清市
三、参加对象、人数及活动费用:
1、 参加夏令营人员须从各县(市)推选出热爱科学、品
学兼优、身体健康、生活自理能力强、遵守纪律、服从指挥的中学生。名额每县(市)5 人(含领队 1 人)。
2、 营员须交纳营费,每人 300 元(以上营费包含营员的服装和参加活动期间意外保险,但不包含往返营地的路途费用),由各县(市)地震办统一办理。
四、报名时间、地点:
请参加夏令营的单位于 8 月 14 日 18:00 前将福州市地震科普夏令营报名汇总表报至福州市地震局。
五、组织机构:领队:戴 黎组织:各县(市)地震办有关工作人员后勤:林晓玲
摄影:林 蕾成员:夏令营下设一个大队,四个中队
1、 大队辅导员:钟棋
2、 中队辅导员:(待定)
六、营员守则:
1、 每个队员都要服从安排,编入夏令营编制的一个大队,四个中队,每次依序排队,报告人数。
2、 营员要遵守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有事要向辅导员
申请、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行动
3、 注意安全及饮食卫生,要发挥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团结友爱的集体主义精神。
4、 全体营员要积极主动参加夏令营各项活动,认真聆听、观察、思考。
5、 夏令营期间,禁止玩水、玩火,不能单独外出,游玩景区要注意行走安全,活动要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6、 营员须自带换洗衣服、毛巾、牙刷、牙膏、水桶、洗刷用品等生活用品。
附件: 1、福州市中学生地震科普夏令营活动计划
2、福州市中学生地震科普夏令营报名单
3、福州市中学生地震科普夏令营报名汇总表
二 OO 九年八月七日
福州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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