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403-2500-2009-0004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地震局
- 成文日期:2009-10-13
- 标 题: 关于推进榕台地震交流合作的意见
- 发文字号: 榕震〔2009〕45号
- 发布日期:2009-10-13
- 有 效 性: 有效
地震是两岸人民共同面对的突发性自然灾害,为推进榕台特色震防交流交往,共同提高两岸的防震减灾能力,根据榕委[2009]查13号的要求,我局将利用海峡两岸民间社团交流的平台,推进与台湾在地震学术方面的交流,不定期、有针对性地组织全市地震系统及相关专家学者前往台湾学习交流地震监测预报机理、地震科普宣传理念、地震测报数据和震害防御交流等,邀请台湾有关地震专家学者到福州讲座交流,共同促进两岸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努力保障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福州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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