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福建)创新研究院办公大楼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变更公告

日期:2024-01-12 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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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福建)创新研究院办公大楼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3501000102802082002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东方电气《福建)创新研究院办公大楼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质疑回复
1.项目负责人已同时要求具备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国图学学会(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三级证书,再要求具备BIM 应用设计师(工程造价管理专业)存在不合理。
回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 要求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与本次招标项目类型不符。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闽建筑(2023)28 号》第(四)条规定,项目管理人员加分项应当采用“分档””设置,保持各档次分值均衡、合理。BIM 技术人员加分项仅限定为相关人员的 BIM 技术等级证书,不得另行将职称、执业资格等作为加分要求,并采用“分档”设置,保持各档次分值均衡、合理。
回答:“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企业资信”的“2.项目管理机构”第2小点“2.具有中国图学学会(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BIM技能等级考试二级(或BIM应用建模师岗位)……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2分。”现更改为:“2.配备BIM技术人员BIM一级人员达到3人或BIM二级人员达到2人或BIM三级人员达到1人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BIM二级人员可再得0.5分,每增加1个BIM三级人员可再得1分,满分2分。”
3. 招标文件第40页原文:2.2.4(4)企业资信(18分)其中第41页第4条原文“企业信用评价(10分)1、投标人(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设计单位信用分排名在前20(含)的得5分,排名在20(不含)-50(含)名的的3分,其余得1分。2、投标人(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施工单位(建筑工程类)信用分排名在前20(含)的得5分,排名在20(不含)-50(含)名的的3分,其余得1分。”质疑:以上两点分值设置与规范不符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 年版)》范本中规定。
回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本项质疑内容与招标文件条款内容不符。本项目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范本。
4. 本项目要求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是指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请问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是否满足要求。
回答: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更正为“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二、其他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人:东方电气(福建)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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