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爱心路(西关桥至朝阳路口)精准立面提升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日期:2021-01-20 00:00
来源:长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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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爱心路(西关桥至朝阳路口)精准立面提升工程(施工)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招标项目编号∶ E3501220102100093002各潜在投标人∶由本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长乐区爱心路(西关桥至朝阳路口)精准立面提升工程(施工)项目,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一、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考虑该工程规模、性质、工程工期及工程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保质保期的完成该工程望贵司改为固定单价合同。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3、是否要提交保函原件。答:本项目不要求使用纸质银行保函或纸质投标保证保险,故不需要提交保函原件。二、补充说明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保证金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可采用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且投标保证保险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和闽建筑[2018]19号文的规定,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修改为:“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采用电子保证保险,应由与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署了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相关协议的保险公司开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保险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证保险以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开评标系统对电子保证保险在线验证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相关提示及《福州市建 设工程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未按以上要求操作导致投标人开具的电子保函在线验证未通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按照闽建筑[2020]8号文规定执行 :(一)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二)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2、投标人以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关于闽建筑〔2020〕8号文件有关到账证明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1号)及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1年1月20日 微信好友QQ好友QQ空间腾讯微博新浪微博人人网上一篇:没有了下一篇:福建福供康养综合服务中心(全过程工程咨询)-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