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二总医院三江口院区(勘察)-变更公告

日期:2024-02-26 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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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二总医院三江口院区(勘察)招标文件澄清和补充通知(01)
 
各潜在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福州市第二总医院三江口院区(勘察)(招标编号:E3501000102802120002)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已发布的澄清和补充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充与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中的2.5条款原内容为:“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勘察,应满足工程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详细勘察服务,并取得审查合格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勘察报告提供及配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配合图审,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现修改为:“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实施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新建门诊急诊医技楼、1号住院楼、2号住院楼、3号住院楼、感染楼、科教楼、人才公寓楼、综合楼、学术中心、地下室、地下通道、桥梁等,以及基坑支护、室外配套设施等)的勘察,应满足工程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详细勘察服务,并取得审查合格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勘察报告提供及配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配合图审,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因《福建省标准工程勘察招标文件》范本固化问题,导致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第1条的业绩要求不一致。现将类似业绩的要求明确如下:以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第1条对本项目的类似业绩要求为准。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问题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而招标公告“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在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及“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 7.2 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两项要求勘察项目负责人需要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
请问勘察项目负责人是否仍需要到现场验证登记?
答: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无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
问题2.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是否需要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投标文件中提交地点为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24-03-1 3 09:45:00 ,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在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答:同问题1答复。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2024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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