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审批福州市樟岚南片区道路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0〕115号
日期:2020-09-15 17:04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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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商请重新审批福州市樟岚南片区道路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的函》(新投〔2020〕157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曾于2019年9月27日以榕发改审批〔2019〕144号文批复了福州市樟岚南片区道路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现你司提出,因片区控规调整,该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化,申请重新审批项目建议书。为完善三江口片区路网,方便周边居民出行,经研究,原则同意重新审批福州市樟岚南片区道路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019-350104-48-01-036974),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仓山区城门镇三江口片区,壁头路北起樟岚南片区道路工程壁头路修建边界,向东南延伸止于螺城路东段;规划支路南起芦岐路,向北延伸止于南江滨东大道。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括2条道路,壁头路长600米,宽34米;规划支路长169.8米,宽22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配套管线、电气照明、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

  四、主要技术指标

  (一)道路等级:壁头路-城市次干路,

  规划支路-城市支路;

  (二)设计行车速度:壁头路-40公里/小时,

  规划支路-30公里/小时;

  (三)路面设计荷载:标准轴载BZZ-100。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为55598.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212.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7716.99万元(含建设用地费46566.16万元),预备费669.04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即日起,榕发改审批〔2019〕144号文予以作废。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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