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高湖公交综合车场及后勤保障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0〕151号
日期:2020-12-07 11:03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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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审批高湖公交综合车场及后勤保障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榕客运场站发〔2020〕21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公交基础设施,经研究,原则同意高湖公交综合车场及后勤保障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建议书(项目编码:2020-350100-54-01-024672),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仓山区美墩路西侧、龙津路北侧,西侧为连江南路和福建龙福机电交易市场。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560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86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运营管理用房、设备用房、地下室及室外配套设施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12750.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64.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399.81万元(含建设用地费7544.99万元),预备费385.5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公交场站建设预算资金中列支。

  五、建设工期:15个月

  六、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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