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审批福州市消防支队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及特勤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榕发改审批〔2022〕106号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你单位《关于申请重新审批福州市消防支队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及特勤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榕消函〔2022〕4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1ZB00030号),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重新审批福州市消防支队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及特勤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消防支队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及特勤消防站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7-350104-91-01-081961)
二、建设地点:仓山区盖山镇南二环路与福湾路交叉口东南侧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42787.6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6660.8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6126.76平方米),建设培训中心大楼、综合训练馆、市民综合教育馆、训练基地会议培训楼、高层模拟训练塔、执勤楼、水上训练附属用房、连廊及室外设施训练场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装修、设备安装、给排水、电气照明、弱电暖通以及绿化交通等配套设施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3131.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463.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667.34万元(含建设用地费2818.7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45个月
七、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仓山区人民政府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榕发改审批〔2013〕219号文予以作废。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