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2〕137号
日期:2022-11-25 11:03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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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

  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综处综〔2022〕43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提升改造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处理设施,实现城市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经研究,原则同意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项目(项目编码:2205-350100-04-01-790003)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内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渗沥液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2600m3/d,渗沥液膜浓缩液设计处理规模为550m3/d;建设内容包括园区渗沥液管网、渗沥液处理厂、渗沥液膜浓缩液处理的技改提升,修缮提升园区污水附属设施,新建1栋综合楼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968.00㎡。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7060.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425.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25.25万元(无建设用地费),预备费807.5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2.39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特许经营投资16903.32万元,政府配套投资156.91万元。

  六、建设工期:18个月

  七、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项目评估主体福州市城管委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根据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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